《周易大发现》(七十一)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四章:《易传》后的“易学”,是对《易经》(今本《周易》加易传)的学术 第十五节:清代李光地奉旨编篡的《周易折中》的易学内容 李光地(1642年—1718年)著有《历像要义》《四书解》《性理精义》《朱子全书》等书。 李光地如同唐时孔颖达奉旨编篡《周易正义》那样,李光地等奉康熙之诏而撰《周易折中》。 《周易折中》其说宗主朱熹之注,而广采先秦汉魏以来众家之解,为之折中。卷首列《图说》,卷末附朱熹《易学启蒙》。《四库全书提要》指出:“自宋以来,惟说《易》者至夥,亦惟说《易》者多歧。门户交争,务求相胜,遂至各倚一偏。故数者《易》之本,主数太过,使魏伯阳、陈抟之说窜而相杂,而《易》入于道家。此书对象数、义理二派兼收并采,不病其异同。经传分编,一从古本。” 《周易折中》凡二十三卷,此书共计23卷,正文22卷,卷首1卷,由清康熙皇帝下诏编纂、有易学大家李光地总领修订、四十九名翰林进士等参与编纂的一部易学大全。因是清康熙皇帝参与编写关于《周易》的书籍,又称《御纂周易折中》。 据学者研究“《周易折中》一书所引用先儒者,计汉有一十八家,晋三家,齐一家,北魏一家,隋一家,唐一十一家,宋九十八家,金二家,元二十二家,明六十一家,共计达二百一十八家名家易说之大成。并以“集说”“按语”“总论”等形式……。” 《周易折中》即是皇帝下旨编纂的一部综合义理与象数筮术两派的注易大全,并有《序》、《凡例》、《卷首》,及正文22卷内容所组成。 《序》乃康熙皇帝作,附下: “序 易学之广大悉备,秦汉而后无复得其精微矣!至有宋以来,周邵程张阐发其奥,唯朱子兼象数天理,违众而定之,五百余年无复同异。宋元明至于我朝,因先儒已开之微旨,或有议论已见,渐至启后人之疑。联自弱龄留心经义,五十余年未尝少辍,但知诸书大全之驳杂,奈非专经之纯熟。深知大学士李光地素学有本,易理精祥,特命修《周易折中》,上律河洛之本末,下及众儒之考定,与通经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览,片字一画,斟酌无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传之天下后世,能以正学为事者,自有所见欤! 康熙五十四年春三月十八日书” 《凡例》有八段内容,言所谓"经传"易学上诸家异同之说,而编《大全》所依从朱子为主,兼收诸家之说。《卷首》内容则有2万字,是对《易》之总论,既引述易学上诸家《易》之论说之论说,又有对《易》之论说。最后是对六十四卦各有其"主"之说,从论《乾》到《未济》的说法。如下: “《乾》以九五为卦主,盖乾者天道,而五则天之象也。乾者君道,而五则君之位也,又刚健中正。四者具备,得天德之纯,故为卦主也。观《彖传》所谓“时乘六龙以御天”,“首出庶物”者,皆主君道而言。 《坤》以六二为卦主,盖坤者地道,而二则地之象也。坤者臣道,而二则臣之位也,又柔顺中正。四者具备,得坤德之纯,故为卦主也。观彖辞所谓“先迷后得主”“得朋”“丧朋”者,皆主臣道而言。 …… 《未济》以六五为主,盖未济则始乱而终治,六五层外体,正开治之时也。故《彖传》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以上之义,皆可以据《彖传》、爻辞而推得之。大抵《易》者,成大业之书。而成大业者,必归之有德有位之人。故五之为卦主者独多。中间亦有因时义不取五为王位者,不过数卦而已。” 正文22卷内容,卷一至卷八是对所谓经(《周易》)的诸家之说,加之编篡者的"案"说(其它卷同),类如《周易正义》体例。卷九至卷十是对《彖传》上下文引诸家之说。卷十一至卷十二:是对《象传》上下文引诸家之说。卷十三至十五:对《系辞传》上下文引述诸家之说。卷十六:是对《文言传》引述诸家之说。卷十七:是对《说卦传》引述诸家之说。卷十八:是对《序卦传》引述诸家之说。卷十九至卷二十一:是对朱熹的《易学启蒙》论说。卷二十二:是对《序传》及《杂卦引述诸家之说。 正如《提要》与《序》之所言, “此书对象数、义理二派兼收并采,不病其异同”和“周邵程张阐发其奥,唯朱子兼象数天理,违众而定之,五百余年无复同异”。以这种说法,更以朱熹为宗旨,岂不是编纂成了一部筮术、象数、义理大杂烩吗? 我们再看《周易折中》对今本《周易》内容的编纂诸说,看对所谓《乾》卦之说。 如《周易折中》卷一对《乾》的编注,即对《乾》卦里卦象和卦辞的注释者说。 “乾卦(乾上乾下)乾为天 本义: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有交易、变易之义、故谓之易。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帙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中间颇为诸儒所乱,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尽合古文。吕氏又更定著为经二卷,传十卷,乃复孔氏之旧云。 乾,元、亨、利、贞。 本义:六画者,伏羲所画之卦也。一者,奇也,阳之数也。乾者,健也,阳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画卦之名也。下者,内卦也。上者,外卦也。经文“乾”字,六画卦之名也。伏羲仰观俯察,见阴阳有奇偶之数,故画一奇以象阳,画一偶以象阴。见一阴一阳,有各生一阴一阳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见阳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三画已具,八卦已成,则又三倍其画,以成六画,而为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画皆奇,上下皆乾,则阳之纯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贞”,文王所系之辞,以断一卦之吉凶,所谓彖辞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文王以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于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变者,言其占当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后可以保其终也。此圣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开物成务之精意。余卦放此。 程传:上古圣人始画八卦,三才之道备矣,因而重之,以尽天下之变,故六画而成卦。重乾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体,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谓乾。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天且弗违是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以妙用谓之神,以性情谓之乾。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为阳,为父,为君。“元、亨、利、贞”,谓之四德。“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唯乾坤有此四德,在它卦则随事而变焉。故元专为善大,利主于正固。亨贞之体,各称其事。四德之义,广矣,大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乾者,此卦之名。卦者挂也,言悬挂物象以示于人,故谓之卦。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于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故此卦六交,皆阳画成卦也。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 邵子曰:不知乾,无以知性命之理。 《朱子语类》云:乾只是健,坤只是顺。纯阳所以健,纯阴所以顺。至健者唯天,至顺者唯地。 问:乾者天之性情。曰:乾,健也。健之体为性,健之用是情。又曰:性情二者常相参在此,情便是性之发,非性何以有情?健而无息,非性何以能如此? 问:《本义》云:见阳之性健,而成形之大者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拟之于天也。窃谓卦辞未见取象之意,恐当于大象言之。曰:才设此卦时,便有此象了,故于此豫言之。问“元、亨、利、贞”。曰:当初只是说大亨利于正,不以分配四时,孔子见此四字好,始分作四件说。 又云:“元亨利贞”四字,文王本意在乾坤者只与诸卦一般,至孔子作《彖传》、《文言》,始以乾坤为四德,而诸卦自如其旧。二圣人之意,非有不同,盖各是发明一理耳。今学者且当虚心玩味,各随本文之意而体会之。其不同处,自不相妨。不可遽以己意横作主张也。 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贞”,诸家便作四德解,唯《本义》以为占辞。大通而至正,此天道之本然;大通而必利在正固,人事之当然也。乾为易第一卦,占得之者,其事虽大通,而非正固,尚不能保其终,况它卦乎! 蔡氏清曰:成形之大者为天,坤卦亦曰:阴之成形莫大于地,可见不可就以乾坤当天地。凡至健者皆为乾,凡至顺者皆为坤。此乾坤所以足应万用,而《象传》之言,所以为专以天道明乾义,以地道明坤义也。 林氏希元曰:乾德刚健,刚以体言,健兼用言。刚则有立,健则有为。人而有立有为,则志至气至。本立道生,事无不立,功无不成。不见艰难,无能阻止,如乾旋坤转,如雷厉风行,“何天之衢”,殆不足以拟之,是不唯亨而且大亨也。中者不偏不倚,正者无过不及,体用之分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可见乾之中正也。乾道大通而至正,在人容有不正者,故圣人因以为戒。 案:乾坤之“元亨利贞”,请儒俱作四德说,唯朱子以为占辞,而与它卦一例,其言当失。然四字之中,虽只两意,实有四层。何则?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贞,正而固也。人能至健,则事当大通。然必宜于正固,是占辞只两意也。但易之中,有言“小亨”者矣,有言“不可贞”者矣。一时之通,其亨则小,唯有大者存焉,而后其亨乃大也,是大在亨之先也。硁硁之固,固则非宜,唯有宜者在焉,而后可以固守也,是宜在贞之先也。其在六十四卦者,皆是此理。故其言“元亨”者,合乎此者也。其但言“亨”,或曰“小亨”者,次乎此者也。其言“利贞”者,合乎此者也。其言“不可贞”,“勿用永贞”,或曰“贞凶“贞厉”“贞吝”者,反乎此者也。乾坤诸卦之宗,则其“亨”无不大,而其“贞”无不宜。文王系辞备此四字,故孔子推本于天之道,性之蕴,而以四德明之,实所以发文王之意。且以为六十四卦详略偏全之例,非孔子之说异乎文王之说,又非其释乾坤之辞独异乎诸卦之辞也。学者以是读朱子之书,庶乎不谬厥旨矣。” 这里首先是对帝制时篡入的取象说法,即“乾卦(乾上乾下)乾为天”。这说法帛书《周易》里本没有,汉时添加的,也成了《周易》内容。并加以解释。这里是引用朱熹的《周易本义》说法,称"本义"曰。其次是对所谓的卦辞"乾,元、亨、利、贞"的引述诸家注说及问答与案语。也就是四字的元亨利贞,而引注释之说及编纂者之说,已用了两千多字内容。既引用义理派者说法,又引用筮术派者说法,也引用象数派者说法。 特别引用筮术派说者胡炳文的说法:“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贞",诸家便作四德解,唯《本义》以为占辞。大通而至正,此天道之本然;大通而必利在正固,人事之当然也。乾为易第一卦,占得之者,其事虽大通,而非正固,尚不能保其终,况它卦乎!” 胡炳文之说,真乃胡说八道,居然也引用之中。胡何许人也,胡炳文(1250-1333)元代人。婺源考川人。一生弘扬朱子理学,著有《周易本义通释》,是对朱熹的《周易本义》一书的注释。 而李光地等编篡者最终还是认为学者们去读朱熹的书,差不多是不会错的意思了。也就是说,朱熹说的《周易》是算卦用的占辞,不会错,应去发扬光大啦。 我们再看对《乾》里所谓第一爻辞所编纂进的诸说者的说法。 “初九潜龙勿用。 本义:初九者,卦下阳爻之名。凡画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为初。阳数九为老,七为少,老变而少不变,故谓阳爻为九。“潜龙勿用”,周公所系之辞,以断一爻之吉凶,所谓爻辞者也。“潜”,藏也。“龙”,阳物也。初阳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为“潜龙”,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此爻变者,当观此象而玩其占也。余爻放此。.ZWwx.ORG 程传:下爻为”初”。“九”,阳数之盛,故以名阳爻。理无形也,故假象以显义。乾以龙为象,龙之为物,灵变不测,故以象乾道变化,阳气消息,圣人进退。初九在一卦之下,为始物之端,阳气方萌,圣人侧微,若“龙”之“潜”隐,未可自用,当晦养以俊时。 集说:沈氏驎士曰:称“龙”者,假象也。天地之气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龙”之为物,能“飞”能“潜”,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潜伏,故言“勿用”。 孔氏颖达曰: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楪蓍之数,九过楪则得老阳,六过楪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 崔氏像曰:九者老阳之数,动之所占,故阳称焉。“潜”,隐也。“龙”下隐地,潜德不彰,是以君子韬光待时,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朱子语类》:问:程易以初、二、三、四四爻作舜说,何以见得如此?曰:此是推说爻象之意,非本指也。易本因卜筮而有象,因象而有占,占辞中便有道理。如筮得“乾”之初九,初阳在下,未可施用,其象为“潜龙”,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得此爻者,当观此象而玩其占,隐晦而“勿用”可也。此易之本指也。圣人为《彖传》、《象传》、《文言》,节节推去无限道理,此程易所以推说得无穷。先通得易本指后,推说不妨。若使以所推说者去解易,则失易之本指矣。 李氏舜臣曰:六爻之象,皆取于“龙”者,阳体之健,其“潜”“见”“惕,,“跃”“飞”“亢”者,初终之序,而变化之迹也。 梁氏寅曰:夫易者,洁净精徽之教也。故其取象皆假托其物,而未涉于事;包含其意,而各随所用。然乾纯阳之卦,而取象于龙,则其意多为圣人而发者。故夫子于《文言》,皆以圣人事明之。今观之六爻,则象之所示,占之所决,夫人可用也,独圣人乎?如初九之“潜龙勿用”,在圣人则方居侧徽也,在君子则“遁世无闷”也,在学者则养正于蒙也。以是而推,其用何不可哉?朱子以象占言易,而不欲以事论,惧人之泥而失之也。 林氏希元曰:龙不止阳物,乃阳物之神灵不测者,故象乾之六爻。盖乾卦六爻,皆得乾道,不比它卦,故《文言》以圣人明之。比之于物,则是“龙”也。” 这里也是引用前人诸学,对排序爻题二字加上,也不过六字,而引述达上千字的说法。主要引用的是占辞(算卦)说,引朱熹两次占说;引孔颖达占说;引梁氏寅占说;引崔氏象占说。其它是引程颐阴阳气说;引李氏舜臣及林氏希元象数阴阳义理说。唯引沈氏驎士曰:“故借“龙”比君子之德也”,比较接近《周易·乾》文辞本义。(沈麟士,南朝宋、齐人) 这所引述截然不同的说法,如何让学子们分辨是非呢?若不是西学东进,若不是伟大的孔中山推翻帝制。若还是继续注经的时代,又不知增添多少对《周易》经文的说法,岂不又得引述一连串的说法,去读"经"越来越增加学子们负担,越学越愚昧吗? 再看一看对所谓《乾》最后一爻辞的诸说。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本义:用九,言凡筮得阳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盖诸卦百九十二阳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纯阳而居首,故于此发之。而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盖六阳皆变,刚而能柔,吉之道也。故为“群龙无首”之象,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盖即纯坤卦辞,“牝马之贞”、“先迷后得”、“东北丧朋”之意。 程传:用九者,处乾刚之道,以阳居乾体,纯乎刚者也。刚柔相济为中,而乃以纯刚,是过乎刚也。“见群龙无首”,谓观诸阳之义,为无首则吉也。以刚为天下先,凶之道也。 集说:朱子答虞士朋曰:用九用六,当从欧公说,为楪蓍变卦之凡例。盖阳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纯阳纯阴,而居篇首,故就此发之。此欧阳公旧说也。而愚又尝因其说而推之,窃以为,凡得乾而六爻纯九,得坤而六爻纯六者,皆当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辞,不必更看所变之卦。《左传》蔡墨所谓“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者,可以见其一隅也。 又《语类》云:荆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用九便是行健处。 林氏希元曰:用九本是阳爻之通例,然于乾卦六爻之后发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又曰:或疑“无首”之“吉”,刚而能柔则吉也。牝马之利,顺而能健则利也。刚而能柔,与顺而健者,性体自是不同。而《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何也?曰:乾变之坤,虽为坤之所为,然本自刚来,与本是坤者不同。故乾“无首”之“吉”,终不可同于坤“牝马之贞”。坤“永贞”之“利”,终不可同于乾之“元亨”。圣人不教人即所变之卦以考其占,而别著自此至彼之象占者,正以其有不可同耳。 案:爻辞虽所以发明乎卦之理,而实以为占筮之用,故以九六名爻者取用也。爻辞动则用,不动则不用。卦辞则不论动不动而皆用也。但不动者,以本卦之象辞占;其动者,则合本卦变卦之彖辞占。如乾之六爻全变则坤,坤之六爻全变则乾也。先儒之说,以为全变则弃本卦而观变卦;而乾坤者天地之大义,乾虽变坤,未可纯用坤辞也;坤虽变乾,未可纯用乾辞也。故别立用九用六,以为皆变之占辞。此其说亦善矣。以理揆之,则凡卦虽全变,亦无尽弃本卦而不观之理,不独乾坤也。故须合本卦变卦而占之者近是。如此则乾变坤者,合观乾辞与坤辞而已。坤变乾者,合观坤辞与乾辞而已。但自乾而坤,则阳而根阴之义也。自坤而乾,则顺而体健之义也。合观卦辞者,宜知此意,故立用九用六之辞以发之。盖群龙虽现而不现其首,阳而根阴故也。永守其贞而以大终,顺而体健故也。此亦因乾坤以为六十四卦之通例。如自复而姤,则长而防其消可也。自姤而复,则乱而图其治可也。固非乾坤独有此义,而诸卦无之也。圣人于乾坤发之,以示例尔。然乾虽不变,而用九之理自在,故“乾元”无端,即“无首”之妙也。坤虽不变,而用六之理自在,故坤“贞”能“安”,即“永贞”之道也。阴阳本自合德者,交易之机,其因动而益显者,则变易之用,学易者尤不可以不知。” 从对这一爻辞所引诸说,依然彰显的是朱熹占筮之说,其次是引程颐的阴阳刚柔之说。虽然编纂者补充的"案"说,也不过是占变筮术之说。 岂知《周易·乾》文辞最后的“见群龙无首,吉”,是隐喻着更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以筮术(算卦)说《周易》者,无疑是阉割《周易》这部先秦伟大政治哲学的刀斧手。 又如"卷十九"对朱熹《易学启蒙》揲蓍筮术说法。 “《易学启蒙》圣人现象以画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后世之人,皆有以决嫌疑,定犹豫,而为迷于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谓盛矣。然其为卦也,自本而干,自干而枝,其势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为蓍也,分合进退,从横逆顺,亦无往而不相值焉,是岂圣人心思智虑之所得为也哉。特气数之自然,形于法象,见于图书者,有以启于其心而假手焉尔。近世学者,类喜谈《易》而不察乎此,其专于文义者,既支离散漫,而无所根著,其涉于象数者,又皆牵合傅会,而或以为出于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若是者予窃病焉,因与同志,颇辑旧文,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 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于邵子为多。盖不读邵《易》,则茫不知《启蒙》、《本义》之所以作……。” 又如"卷二十"里"明蓍策第三大衍之数五十"(算卦起卦法)说法。 “《河图》、《洛书》之中数皆五,衍之而各极其数以至于十,则合为“五十”矣。《河图》积数五十五,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后得,独五为“五十”所因,而自无所因,故虚之则但为“五十”。又五十五之中,其四十者,分为阴阳老少之数,而其五与十者无所为,则又以五乘十,以十乘五,而亦皆为“五十”矣。《洛书》积数四十五,而其四十者,散布于外,而分阴阳老少之数,唯五居中而无所为,则亦自含五数,而并为“五十”矣。 案《洪范》曰:“卜五占用二衍忒。”衍者,推衍也。忒者,过差也。卜筮所以推衍人事之过差,故揲蓍之法,谓之“大衍”。大音太,如太卜太筮之比,乃尊之之称,非如先儒小衍大衍之说也。五十之数,说者不一,唯推本于图书者得之,《河图》之数则赢五,数之体也。《洛书》之数则虚五,数之用也。大衍者,其酌河洛之数之中,而兼体用之理之备者与。 大衍之数五十,而菁一根百茎,可当大衍之数者二,故揲菁之法,取五十茎为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 集说崔氏憬曰:“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长阳七七之数也,六十四卦,既法长阴八八之数,故四十九蓍,则法长阳七七之数,蓍圆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阴阳之别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极虚而不用也。 邵子曰: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余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九者阳之极数,六者阴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卦之变也。 又曰:奇数极于四而五不用,策数板于九而十不用,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挂者,悬于小指之间。揲者,以大指食指间而别之。奇,谓余数,扐者,抽于中三指之两间也,蓍凡四十有九,信手中分,各置一手,“以象两仪”;而挂右手一策于左手小指之间,以象三才,遂以四揲左手之策,“以象四时”;而归其:余数于左手第四指间,“以象闰”;又以四揲右手之策,而再归其余数于左手第三指间,“以象再闰”;五岁之象,挂一一也,揲左二也,扐左三也,揲右四也,扐右五也,是谓一变。其挂扐之数,不五即九……。” 由上所看,到清王朝中期,康熙下旨,由李光地加四十九位进士编纂一部《周易折中》,既又一次成为巫术迷信之源,又一次挖掘的是"易经文化黑洞",逐步吞噬着帝国学子们人生观与价值观。 《御纂周易折中》终于打造成如同一萨满巫师身披着祈神服饰,和手持着招魂的道具,而头戴着“义理”的桂冠,即巫婆与义理家集于一身者的形象。这种不伦不类集一起的巫术象数之说,岂能成为官方的教科书?焉能培养出进步学者与科学人才呢?自然是闭关自守,愚昧落后,屈辱挨打,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无疑成为清王朝后期的贴身标签了。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