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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三节 恐怖的汉朝(1)

    太原城,车水马龙,繁花似锦。

    南来北往的商人,络绎不绝的通过这座古城,带着数不清的商品,前往他们想要抵达的财富之地。

    偶尔,会有金发碧眼的异域商人,随着人流抵达这里。

    甚至有些时候,在太原的市面上,还能出现来自遥远未知异域国度的钱币——一些以黄金或者白银铸造的货币,正面和背面,都雕刻着人像。

    虽然,汉人大都不太清楚,这些蛮子搞这种花样有什么意义?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接受这些金币。

    反正,都是黄金,对吧?

    但在今天,太原城来了一支陌生的使团。

    这些人,生着与中国完全迥异的容貌。

    大多数,都是黑发褐目高鼻梁,穿着狼裘皮衣,戴着一顶尖毡帽,这种毡帽很大,呈三角形,几乎能完全覆盖佩戴者的头部,并延伸到两侧,将耳朵完全盖住。

    他们腰间一般系着一把近战用的青铜小刀。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柄青铜短矛。

    在西域和匈奴,这种武器被称为‘铤’,主要用途就和字面意思理解的那样,遇敌之时,将它拔出来,然后用力投掷出去,使用的好的话,常常能产生奇效。

    毕竟,当代骑兵,主要的作战方式,无非是马上白刃对冲,或者下马步射。

    在白刃对冲时,这种短距离的远程投掷武器,确实可以帮助骑兵获得一定的优势。

    不过,现在的匈奴骑兵,已经普遍不再携带这种兵器了。

    他们转而使用一种更小的尖刀。

    这是因为,在于汉军的交战中,匈奴人的青铜铤从来没有发挥过作用!

    大量装备于汉军精锐的脚踏弩,分分钟就打消了匈奴人临敌掷矛的想法——与其那样,还不如硬着头皮冲呢!

    “这就是太原了……”

    “汉朝在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在使团的中心,一辆标准的官车之内,一个穿着狐裘的贵族男子,对着端坐在马车正中的年轻贵族轻声说道:“如您所见,这座城市,据说有十万常住人口,周围的数百里内,还有数十万的人民为汉朝耕作……”

    “十万?”年轻人闻言,略微惊讶:“赤谷城加上奴隶,也才十万人啊!”

    “您说得对!”狐裘贵族感慨道:“但这还只是汉朝的一个郡城!”

    “据说,汉朝有一百多个郡……”

    “真是大啊!”年轻人叹道:“难怪汉朝能够击败匈奴!”

    狐裘贵族听着,微微恭身,但没有接话。

    但他蓝色的眼眸里,却闪过一丝笑容。

    “昆莫让我来汉朝,只是想告诉我汉朝很强大吗?”年轻人却是端起一杯酒,然后看着酒杯里黄色的酒液,笑着道:“我现在已经知道汉朝很强大了……”

    “不用来汉朝,我也知道这一点!”

    汉的强大,不是用语言或者文字描述的。

    而是累累尸骨铸就的赫赫威名!

    从二十余年前,西域诸国,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强大的从东方冒出来的帝国时,他们便已经尝过了汉朝骑兵的味道。

    赵破奴八百骑灭亡楼兰,直接姑师。

    震撼了整个世界,无数人从那一刻起就知道,世界迎来了一个新主人。

    而大宛战争,更是告诉了所有人——只要汉朝愿意,他们的马蹄,可以无视物理距离的限制。

    而且,汉朝人的决心,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大!

    以至于,尽管大宛战争已经结束十余年,但大宛王国依然臣服汉朝,并且按时派出使团,将朝贡的贡品,送到长城之内。

    哪怕匈奴阻隔了道路,他们也会将贡品送到乌孙,并将一封措辞谦卑,近乎奴颜婢膝的国书,交给在乌孙的汉公主。

    五年前,大宛国王延留病逝,宛人就不敢私自立新王,马上派人从汉长安迎回了延留的侄子禅封,然后又将禅封的一个弟弟,送到长安。

    故而,对西域列国来说,汉朝就是一个虽然远在天边,但随时都可能从天而降,带着雷霆和怒火的巨人。

    所有人都清楚,贸然得罪汉朝,等于找死!

    可是……

    “正是因为这样,乌孙才应该亲匈奴,难道不是吗?”年轻人低声呢喃着:“先昆莫猎骄靡曾经说过:离太阳太近,会被烧死的!”

    “所以,先昆莫决定脱离与匈奴的盟约,转而与汉交好,就是要保持乌孙的独立性!”

    “现在,亦然如此!”

    “汉是太阳,而且比匈奴大多了!”

    “比匈奴人强多了!”

    “和这样的太阳太过接近,乌孙还能独立吗?”

    说道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厉色。

    对于乌孙来说,其实自身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别看乌孙,现在是汉匈两国都争相交好的大国,更是控弦八九万,独立于西域,控制着广袤的草场,在整个地区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但是……

    乌孙的根基太浅薄了!

    甚至,连乌孙部的这个概念,都是建立在浮萍之上,就像戈壁里的杨柳,随时都可能被沙漠掩埋!

    毕竟,说到底,乌孙王国只是一个被强权虚构出来的王国。

    真正的乌孙,在一百余年就已经彻底湮灭了。

    现在的乌孙,不过是一个乌孙部族的遗民,在强权支持下,将来自各方的人民,拼凑到一起的臃肿巨人!

    这从乌孙的人口结构上就能看出来。

    在乌孙王国的三十万男丁之中,有月氏血统的占了四分之一,有塞人血统的占了四份之一,剩下的一半人口,则为匈奴、东胡、月氏、塞人的混血。

    就连他这个继承人,也流着一半的匈奴血统!

    故而,在乌孙国内,认同感这个东西,真的是很稀薄!

    月氏翕候和塞人翕候,常常不鸟赤谷城是常态。

    各部之间,彼此龌龊,打出狗脑子来,更是日常!

    哪怕当初,开国君王,被乌孙各部共同拥戴的先昆莫,也都没能拥有绝对的权力。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王国来说,要想生存下去,首要的目标,其实就是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不能被外来的强权,干涉过深。

    就像当初,乌孙就被匈奴压迫的,近乎窒息!

    错非汉朝的出现,现在乌孙恐怕已经被匈奴人吞并了!

    只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

    与匈奴相比,汉朝人在这个年轻人眼里更可怕!

    也更恐怖!

    匈奴人,最多只能用武力来胁迫乌孙。

    只要各部保持团结,匈奴人就没有机会!

    但汉朝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这个国家的马蹄凶猛,但文化更凶猛!

    他的叔叔翁归靡,是乌孙有名的勇士和智者,自幼就非常聪明、勇敢,连匈奴人也畏惧不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勇士,却已经被汉朝的女人和文化,迷得神魂颠倒。

    整天张口就是子曰,闭口就是孟子……

    更抛弃了乌孙人的传统,改而命人建造了汉朝的宫室,住到了舒服的石屋之内。

    短短十年的时间,这个当初的勇士,体重就暴增了两倍,胖到都有些走不动路了。

    国内贵族,称其为‘肥王’。

    简直是耻辱!

    这还不要紧!

    要紧的是,因为昆莫带头,赤谷城里的贵族,纷纷跟进。

    现在,赤谷城里,人人博冠宽袍,喜以丝绸为衣,食必粱肉。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他们甚至还学着汉朝人,在赤谷城外开垦田地,种植作物,营建庄园,过起了定居生活,而将乌孙的传统抛之脑后。

    他们这么玩,再过些年,乌孙国内,恐怕人人都会学习汉朝的文化,穿汉朝的衣物,过汉朝人的生活。

    那样的话,乌孙王国,还能保持自我吗?

    只是想着这些事情,再看着车外的繁华城塞,年轻人的神色,就更加凝重了起来。

    “汉朝,必将为患我国!”年轻人低声道:“它越强大,我就会越忌惮,越疏远它!”

    “阿妈说的对!”他低下头,摸着自己腰间的那枚青铜铤:“乌孙亲近汉朝,死路一条!”

    “如今,这使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王叔的政策,不可取!”他抬起头,看着那个贵族斩钉截铁的道:“到我为昆莫,必定要亲近匈奴,远离汉朝!”

    狐裘贵族听着,深深的低头,鞠躬道:“您的意志,伟大的昆莫!”

    年轻人却只是笑了笑。

    他也清楚,这其实只是嘴上说的好听罢了。

    远离汉朝,亲近匈奴?

    这谈何容易啊!

    汉朝人为了拉拢赤谷城,可是下了血本的。

    不止优惠的向乌孙提供了大量的丝绸,还将大宛以西的地区的监管权,交给乌孙。

    旁的不说,单单是令大宛在必要时刻,朝贡乌孙,就让乌孙国内的很多贵族,觉得汉朝人真的是慷慨。

    但……

    年轻人却知道,那不是慷慨。

    只是包裹着蜜糖的毒药!

    汉与乌孙越亲近,将来吞并乌孙时就越容易。

    若乌孙人都讲汉话,穿汉衣,住汉屋。

    那么,汉吞并乌孙,甚至可能不会流血!

    道理很简单,这就像当初匈奴和东胡与月氏战争的结果。

    匈奴战胜东胡后,轻轻松松的就吞并了东胡的大部分部族,将他们变成匈奴人。

    而月氏则不然,战败后远走异域。

    为什么匈奴可以吞并东胡,而不能吞并月氏?

    答案是,匈奴和东胡东风俗、共语言。

    对大部分东胡人来说,他们一点也不觉得臣服匈奴人有什么不对。

    草原上,强者为尊,匈奴单于证明自己比东胡王更强,那大家就一起当匈奴人,跟着单于一起去抢钱、抢粮、抢女人吧!

    而月氏人,无论是肤色、习俗还是宗教信仰,都和匈奴人截然不同。

    所以,战败后,残余的月氏部族,就开始西迁。

    他们宁愿迁徙万里,也不愿在异族手下为奴。

    就连留下来的月氏残部,也没有放弃反抗。

    正是有鉴于此,年轻人非常担忧自己国内日益兴盛的汉化风潮。

    若乌孙的传统和习俗,都消失了。

    那乌孙也就不存在了。

    先单于猎骄靡和乃父军须靡,奋斗百年,才有的乌孙王国,他不希望断绝于自己之手。

    只是,知道归知道,但怎么去做,他却没有底。

    特别是来到了汉朝后,他才发现,这个帝国到底有多么强大!

    他曾去过匈奴,匈奴也很大,从大漠一直延绵到北海,浩浩荡荡,根本不知道边境在那里。

    然而,匈奴没人!

    常常跋涉数十里,上百里,眼前也只有一片黄沙与荒漠。

    连续三天三夜,也找不到水源是常有之事。

    但这个汉朝不一样!完全不一样!

    从玉门关入塞,一路经居延、九原、朔方、云中,一直到这个太原城。

    越向南,人口越多!

    密密麻麻的村庄、河流,整齐的道路,还有那有意无意,从他眼前整队而过的骑兵,都无不在用着无声的语言,向他诉说着这个南方帝国的可怕与恐怖之处。

    仅仅是这个叫太原的城市,就有十万人口!

    而在乌孙,哪怕算上奴隶和妇孺,总人口加起来恐怕也不超过一百万!

    更别提,那巍峨延绵无数里的长城了!

    年轻人闭上眼睛,回忆起那可怕的长城防御系统。

    那是他永世不敢忘记的回忆。

    可怕的障塞,一座接一座,延绵到数千里之外。

    若要对抗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乌孙人,要付出多少代价?

    而且,若是得罪了汉朝人,让他们像当年攻击大宛一样,发动大军远征,乌孙能否抵挡得住?

    想着这两个问题,年轻人的心里,就陷入了绝望一般的死寂。

    他知道从国力上来看,汉对所有国家、势力,都是碾压!

    乌孙全国人口,其实不过汉之一郡。

    而汉有一百多个郡!

    只是想着这可怕的力量对比,年轻人就不寒而栗。

    唯一的好消息,或许是现在这条东方的猛龙被匈奴人绊住了手脚。

    祂无暇西顾,也没有表现出对乌孙的恶意。

    “或许,乌孙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给匈奴输血了……”年轻人在心里想着。

    可惜,现在赤谷城里发号施令的是他的叔叔,号称肥王的翁归靡!

    而他,充其量只是一个继承人,一个乌孙一半势力的领袖。

    另一半的部族,根本不听他的。

    甚至,对他没有半分尊敬!

    一念及此,年轻人的心就更死寂了。

    乌孙未来,何去何从?

    他现在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甚至宁愿自己没有来汉朝!

    因为不来汉朝,就不会明白汉朝有多么强大,就不会知道这些可怕的事实,更不会看到这些繁华的城市、拥挤的人口和富饶的土地、勇敢的人民。

    那他和他的国家,还可以活在梦中!要离刺荆轲的我要做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