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0章、 祸水东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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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乌黑的影子在人群中快速移动,所到之处,尸横遍野,仔细一看,这道影子赫然是污血黑童,玛雅帝国这边的叫法是恶魔童子,不是童崇光带来的污血黑童,童崇光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他的污血黑童不敢吃人。 这是另外一只污血黑童。 残狼佣兵团的另外一个副团长恐狼蒙脱漆养了一只污血黑童,结果失控了,把蒙脱漆咬死了,并且逃脱了牢笼,消失无踪,不出意外,便是眼前的这一只。 这只污血黑童完全没有经过训话,狂野凶悍,不仅吃人,也吃丧尸,男女通杀,遇到什么吃什么,不挑嘴。 人群之所以混乱,不仅仅是因为污血黑童强大,更是因为污血黑童没有丧尸的基本特征,污血黑童的基本特征便是移动僵硬,长距离的话,走路是摇摇晃晃的,只要靠近人类的时候,才会突然暴起,短距离爆发的速度很可怕,这一点,不可否认,但是只要小心谨慎,还是能够防御的,污血黑童不一样。 这玩意别看矮小精悍,灵活宛如狸猫,速度如猎豹,就敏捷而言,超越人类太多了,身体不僵硬,甚至没有视线的缺陷。丧尸的视线很差,靠的是鼻子判断猎物,污血黑童的眼睛很好使。 当然,污血黑童最可怕的地方还在于其成长性,仿佛没有尽头,蒙脱漆的污血黑童培养的时间比童崇光短,实力却比童崇光养的污血黑童要厉害,不是说蒙脱漆更厉害,而是蒙脱漆没有底线。 丧尸加人肉的组合喂养方式,更能激发和增长污血黑童的力量,在大汉王朝,喂养人肉是不允许的,童崇光的污血黑童的食物只有一种,丧尸肉。 污血黑童能够感应到白袍修士的强大,强大的肉体对污血黑童有致命的吸引力,它在人群和丧尸中杀出一条血路,一个白袍修士生出感应,猛然回头,脖子一紧,已经被污血黑童抓住了,白袍修士竟然惊慌,但是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迟疑,弯刀闪电斩在污血黑童的手臂上。 当—— 污血黑童的手臂纤细,只有六七岁,自然细小了,不要说和雄壮庞大的憎恶没法比,和食人魔都比不了,可是,足以切开憎恶脖子的弯刀劈在污血黑童的胳膊上,只是迸发出一蓬火花,出现一条浅浅的白痕。 然后,白袍修士就没有出手的机会了,喉咙被污血黑童咬破了,血液随着力量一起流逝,污血黑童两眼发光,兴奋无比。 边上的白袍修士来救援,1.1米左右的污血黑童抓着1.8米的白袍修士,仿佛抓着稻草,快速移动,救援的白袍修士竟然追不上。 这就是污血黑童的可怕,它是知道闪避的,其他的丧尸面对攻击,只有一种反应,迎上去,它们才不会害怕呢。 前后,也就三四秒的时间,污血黑童突然停下,后面追着的白袍修士没有跟着停下,而是追上去,照着手臂就是一刀,刀风隐隐发出雷声,凌厉无比。 当—— 火光四射,刀被弹起,白袍修士手臂发麻,正要换手继续攻击,眼前黑影一晃,脖子一凉,剧痛传遍全身,才明白过来自己被污血黑童咬了,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手臂酸麻的问题了,对着污血黑童疯狂劈砍,部位也顾不得了,才砍了两刀,就没了力气,眼前阵阵发黑,当啷,弯刀坠地,白袍修士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 10秒钟不到的时间,污血黑童吸干了两个白袍修士的鲜血,扑向第三人,白袍修士正在全力围困黄金丧尸,少了两个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第三个白袍修士倒下,白袍修士的情况变得恶劣。 童崇光在边上紧紧盯着,神情激动,这是他首次看见除了自己之外培育的污血黑童,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这玩意哪里跑出来的?”刘危安出现在他身边。 “总督!”童崇光赶紧行礼,恭敬道:“很突然就出来了,没人看见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可能是血气太浓烈了。” 一场大战,死亡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虽然很大一部分是普通人,但是血腥味也不是污血黑童能够抵挡的。 鲜血在丧尸眼中就是无上美味。 白袍修士对付黄金丧尸还是有几手的,靠着配合,虽然没能把黄金丧尸消灭,却困住了它,让黄金丧尸不能继续作恶,对付污血黑童却没有好的办法。污血黑童对付白袍修士就跟老鹰抓小鸡似的,一会儿一个,一会儿一个,白袍修士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一会儿的功夫,白袍修士就少了一半,困不住黄金丧尸了,黄金丧尸开始反杀白袍修士。 “有没有把握,把污血黑童给收了。”刘危安看出了童崇光眼中的希望。童崇光本身实力很普通,他的地位,完全建立在污血黑童上,可是,污血黑童出去成长很快,后期速度放慢,已经跟不上李恶水、大象、白疯子等人成长的速度了,童崇光产生了危机感,这第二只出现的污血黑童,对他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我试一试!”童崇光知道只有1%的机会,但是他不愿意放弃,哪怕只有0.1%的机会,他也要试一试。 “不急,等污血黑童受伤后再行动,成功率会大一点。”刘危安道。 “就凭这些人怕是……”童崇光不是看不起白袍修士,就算没有黄金丧尸,光是污血黑童,白袍修士都不是对手,死亡的迟早的事,如今是黄金丧尸和污血黑童联手,白袍丧尸没有一点机会。 “厉害的角色里了。”刘危安的目光凝视着一个骑着白马出现的骑士身上,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骑马? 已经实现了太空探索的年代,骑马作战,这种已经消失了不知道多久的作战方式,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面,现实中,真有人骑马作战,肯定会被看作傻子的,前提是这个人不是神殿骑士。 神殿骑士,除了是荣誉的象征,还是实力的象征,在教会,红衣主教可以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但是神殿骑士,一定是战斗力的天花板,好比大汉王朝的武状元,必然是最厉害的。 百米之外,神殿骑士骤然加速,人马合一,三十米的距离出枪,银色的长枪宛如一抹闪电。 咻—— 破空声传入耳中之时,枪尖已经刺入了污血黑童的身体,从胸口刺入,背后冒出一截枪尖。 童崇光大吃一惊,射出不能置信的光芒。刘危安看出了问题所在,银色长枪的枪尖,涂抹了红色的神秘液体。 神殿骑士手腕振动,想震碎污血黑童,沛然的力量顺着银色长枪涌出,即将落到污血黑童身上的时候,咔嚓一声,银色长枪断为两截,污血黑童的身体卡着一截枪头,它没有半点反应,对着神殿骑士猛烈进攻。 神殿骑士果断丢去了长枪,拔出了长剑,银色剑体,剑刃涂抹了神秘的红色液体。神殿骑士的剑术是杀人技,招式快、狠、准,追求速度与效率,没有一丝花招,神殿骑士的力量极为恐怖,不比污血黑童小多少,污血黑童每次近身,都被他暴力震退,身上留下一道道伤痕。 污血黑童的身体很神奇,不管留下多少伤口,都不会流血,身体好比是海绵,会自动吸附血液,同时,自愈能力也强大到令人震惊,神殿骑士前面划出的剑痕,用不了几分钟就痊愈了。 卡在身体内的枪尖已经和肌肉黏在一起了,想要拔出的话,必然得重新撕裂肌肉,也不知道污血黑童为什么不把枪尖拔出来,它是有这个时间的,污血黑童的思维,搞不懂。 神殿骑士改变了策略,出剑越来越重,专门瞄准污血黑童的右臂猛砍,切口迅速扩大,自愈的速度比不上破坏的速度,眼见污血黑童的右臂就要和身体分离了,冷不丁污血黑童扭头跑了,冲入进化者之中,随手抓起一个进化者,吸光了血液,伤口一分钟不到就痊愈了,神殿骑士全速追击,即将追上的时候,金色的光芒一闪,黄金丧尸拦住了他的去路。 黄金丧尸并不是来救援污血黑童的,纯粹是它杀光了所有的白袍修士后,就神殿骑士最强大了,强大的人类对它极具吸引力,越是强大的人类,丧尸越喜欢,打不打得过,丧尸是不会考虑的,它们只会遵从本能行事。 神殿骑士无奈停下,专心对付黄金丧尸,采取的是同样的策略,然而,效果不好,黄金丧尸的坚硬程度远超污血黑童,污血黑童是个孩子,黄金丧尸成年了,肌肉比钢铁还硬,神殿骑士的剑上虽然涂抹了神秘的红色液体,但是想要砍断黄金丧尸的手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高手都出来的差不多了,有没有办法把污血黑童引到教堂去?”刘危安问童崇光。 “我试一试!”童崇光没有打包票,但是看他的神色,还是比较有把握的,他沿着建筑的角落悄悄靠近,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手段,污血黑童开始朝着教堂的方向移动,不是直线,歪歪曲曲,沿途不断杀人吸血,但是总体方向是不会变的。 刘危安跟在后面,微微眯着的眼睛,射出冷酷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