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97章

第97章

    这些消息,是接警员跟他汇报的。

    因此在得到了消息后,他亲自带队出警。

    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山水花园。

    却没想到……

    遇到了秦牧。

    “警官,可不是蓄意谋杀,我觉得这应该就是一起简单的高空抛物……”

    一旁的何必民见状,连忙走上前解释了起来。

    高空抛物和蓄意谋杀是两个性质。

    若是被定性为蓄意谋杀,得知了他们小区住了个杀人犯……

    以后还有谁敢买他们开发商的房子?

    他们小区房子的转存售卖率也会大幅度下降。

    因此他连忙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解释了一遍。

    而沈岛听完之后,神情并未有所放缓。

    而是要求调取当时的监控视频。

    “哐当!”

    监控视频里。

    在傍晚八点二十七分十三秒的时候,啤酒瓶子精准无误的砸落在秦牧前方三十厘米处。

    碎裂成了三十多块碎片。

    监控视频播放结束后。

    何必民又继续辩解了起来:“警官,虽然场面吓人了点,但目前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也没有造成财产损失,这应该算不上谋杀吧?”

    第七十三章 又没人受伤,小题大做

    沈岛看了眼他。

    皱了皱眉,反问道:“我拿枪打鸟,你在面前擦身而过,我没射中你,难道就不是谋杀了?”

    何必民愣了一下,顿时语噎。

    而沈岛深吸了一口气。

    决定给这个物业经理普一下法,沉声道:“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这个行为需要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很显然,高空抛物的行为,符合主观故意。”

    任何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都知道从高空扔东西下去可能会造成危害。

    但抛物者还是扔了。

    完全构成了主观动机上的故意杀人未遂。

    其实。

    自从高空抛物和酒驾入刑以来,很多起高空抛物的伤害案,最终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

    尤其是监控视频里,当时是在饭后时间。

    小区内来来往往的很多居民。

    突然从天而降一个酒瓶子,和故意杀人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

    只是……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的地方在于,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刑法一直是最后之法。

    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这种刑法重罪,最高可判死刑,一般是视事件造成的后果而定的。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会定故意杀人罪的。

    严格来说,最后刑罚定性……

    大概率还是高空抛物罪。

    而以高空抛物罪论处的话,将视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秦牧遇到的这件事未造成任何损害,连情节严重都算不上。

    因此。

    极有可能只是单处罚金。

    这就是法律很人性化,也很蛋疼的地方。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杀人……

    最后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归因成了高空抛物,最多处以罚金。

    在沈岛分析讲解了一遍案件后。

    何必民原本紧张的神情,逐渐缓和了下来。

    连忙说道:“对嘛,虽然对方行为恶劣,但从法律上来说,终究还是高空抛物,要不处罚一下就算了。”

    沈岛冷冷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

    而是转过身。

    看向了秦牧,问道:“你是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案子是秦牧报的。

    他刚才也解释的很清楚了,再追究下去……

    对方大概率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金,连拘役和管制可能都没有。

    而秦牧想都没想,直接说道:“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先把抛物者找到再说。”

    这些天读完了各种法律书籍之后。

    他也知道,沈岛刚才的分析十分专业正确。

    高空抛物罪的确可以往故意杀人罪挂钩,但要基于严重后果。

    比如说砸人重伤、死亡。

    而他运气好了点,没有砸中,躲过了一劫。

    这也导致这个行为……

    不可能定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

    不过……

    这不代表他没有办法惩治这个抛物者!

    沈岛闻言,也点了点头。

    就算罪责不大,也要先把人给找出来。

    随后。

    他重新看向了何必民,询问道:“从监控里,只能排除四户,四楼以上的2单元住户,有没有人出来承认罪责?”

    何必民非常配合,连忙回道:“我们已经在10栋2单元的业主群里发公告了,但目前并没有人承认。”

    说完。

    他拿出了手机,翻开了微信群,递给了沈岛和秦牧看。

    在10栋2单元业主群里。

    在公告发出后,发言冒泡的人有十几个。

    但大部分都是凑热闹的,在谴责这个抛物者。

    没有人承认。

    “这下就难办了,我们先走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