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1101章

第1101章

    “完了完了,up凉了,小事烧纸,大事挖坟。”

    “倒在第三轮也不错了,光是那个欠款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长吁短叹,都在为秦牧鸣不平。

    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

    论坛里。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前两轮案子……

    他们还能根据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势。

    而这个案子他们根本看不懂。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好在论坛里……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没多久就有人主动冒泡,发帖解释这个案子的局势。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和李四是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后。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没有任何证据。

    在法律上。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更别说……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但……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却出现了亏损。

    张三和李四协商后,李四在亏损欠款中签了字,表示愿意三个月内归还所欠下的5000万元。

    这就出现了问题。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开局?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好家伙,那岂不是说这个案子必输了?”

    “输倒不一定,只要表现出色,取得了高的表现分,同样可以晋级。”

    “问题是up擅长的是刑事辩护啊,他懂这些债务纠纷吗?”

    “这还不是一般的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了炒股金融领域,别的不谈,光是案件描述里的欠债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唏嘘不已。

    在明白了当前局势之后,都不禁悲观了起来。

    如果是刑事官司。

    他们能做到盲目相信秦牧。

    可这个官司……

    跟刑事扯不上任何关系。

    张三控诉李四,证据充足,债务关系明确,基本上很难翻盘了。

    ……

    魔都。

    某会场。

    第四模拟法庭中。

    “咚——”

    清脆庄严的法槌声在法庭中响起。

    审判长郑重的望着双方律师团,沉声宣布了一句:“现在开庭!”

    “请原告方的代理律师念诵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原告席上。

    赵百亲瞥了眼侧方不远处的秦牧,冷笑了一声。

    随后将目光看向了他的两名队友。

    他们都来自于乾州,且都是顶级律师。

    彼此之间知根知底。

    他十分清楚自己这两名队友在债务纠纷上的诉讼能力,绝对可以将秦牧打的脸面尽失!

    让他后悔没有事先弃权。

    紧接着。

    他的两名队友得到了他的示意,点了点头。

    往前走了一步。

    沉声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张三指控李四欠债不还,逾期数月之久,请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欠款,请法院准许。”

    “事情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是多年至交好友。”

    “在某次喝酒之后,我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借给对方1.5亿元,因为过于相信对方,所以没有写下欠条借据。”

    “随后我方当事人将1.5亿元转入了不同的信托账户,由李四全权操作。”

    “结果李四操作不当,亏损惊人,我方不得已执行了清账活动,查实亏损5000万元,并与李四确认,李四知情且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亏损。”

    “但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李四……”

    在陈述事实的这个阶段。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阐述的条理清楚,逻辑有序,并未有丝毫漏洞。

    听其一面之言……

    仿佛全都是李四欠钱不还,故意拖欠。

    “因此,根据《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我方主张,要求对方连本带息偿还5400万元,请法院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