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请闭眼 第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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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厅跟到卫生间,靠在门板上双手抱臂, 闭着眼等她刷牙。 林循从镜子里看他睡眼惺忪的样子,只觉得好笑。 头发也乱乱的,整个人像只毛茸茸的泰迪。 他这生物钟现在算是彻底被她调整过来了,往常凌晨三点或许他还没睡呢。 林循刷完牙,走过去戳了戳他胳膊:“你别跟着我忙活,去接着睡觉。别忘了中午十一点去酒店参加婚宴就行。” 沈少爷依旧没睁眼, 下意识地伸手过来搂她。 他身上穿着柔软的居家毛衣,羊绒质感的毛线温温地贴着她皮肤。 “等我五分钟清醒一下, 等会儿送你去。” “天还没亮呢,不放心你自己打车过去。” 林循抬头看了看他, 在他下巴上啄了一口:“我不是一个人,孟孟那边有司机过来接我。” “你去睡觉, 听话, 一会儿中午我可没时间吃宴席, 你替我多吃点?” “……那行吧。” 沈郁依旧闭着眼,手也没松开她, “再抱会儿。” 林循打量着他倦懒的神色, 忽然开口, 慢吞吞地说:“今天你应该被安排在一中同学那桌……就,那什么……” 她咳嗽了一声,“宁琅也会在。” 她话音落下,眼前男人蓦地睁开眼,像是不明白她的提醒:“……所以?” 林老板笑着戳戳他:“不许阴阳怪气,不许挑衅,不许打架,听到没?” 上次她跟他说完当初和宁琅的那段故事,这大少爷脸上表情像是要吃人。 何况,他之前好像就看宁琅很不爽来着,当时林循还有些不解,毕竟他们俩高中时候好像也没什么交集。 当然她现在明白了,这人无端吃了十年飞醋,能看他顺眼才怪。 沈郁眨眨眼,面色晦暗地掀唇:“这么偏心你‘前男友’?那万一他主动阴阳怪气、挑衅,打我怎么办?” “……” 林循靓女无语:“什么前男友……总之如果以上情况发生,我们聪明又智慧的夜莺大大肯定会有更好的应对方式,不跟他一般见识。总之孟孟的婚礼最大,要是你受了委屈,过了今天,我帮你十倍找回来,行不?” “找回来就算了,”沈郁挑了挑眉,低头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 他的嗓音里还带着睡意未消的沙哑,不如平时清越,却多了几分模棱两可的情愫,“补偿我就行,嗯?” “……” 林老板红着脸骂了一句“不要脸”,挣开他的手臂,去门口换鞋。 - 到程孟家之后,光化妆就花了三小时。 之后便是接亲、迎亲仪式,外加一上午的拍摄。 等终于忙完这些仪式到酒店,已经十点多了。 程孟换上缎面婚纱,坐在化妆间里边补妆边打瞌睡,整个人又困又倦又饿,像朵蔫了的玫瑰。 林循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的她。 蔫是蔫了点,但很漂亮,闪闪发光的。 也难怪刚刚接亲进门的时候,陈诺之看到她穿着一身大红色中式秀禾端坐在床沿,一向沉稳的工科男霎那哭到哽咽。 被程孟嘲笑了好久。 林循拍了拍她肩膀,从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拆开,给她拿了一块:“啊,张嘴,别沾到口红。” 程孟乖乖张嘴,细嚼慢咽着。 等吃掉了三颗巧克力,她才算恢复了点元气,摇头道:“就冲今天这炼狱般的体验,我也不能跟陈诺之离婚……不然万一以后还得再来一次,多痛苦。” 林循亦觉得这些婚嫁流程实在是太复杂太累人,想着自己如果要办婚礼,一定要省去这些,只请些相熟的亲友吃顿饭就好。 她又给程孟拆了盒牛奶:“趁着现在有空多吃点,等会儿宴席应该没你的份。这流程才过一半,你可不能倒下啊。” 程孟半死不活地咬着吸管,脸颊一鼓一鼓,像只小豚鼠:“……我尽量。” - 陈诺之家在昼山做实木家具的生意,算得上是小富之家。 程孟家里也差不多。 生意人最重脸面,这场婚礼,小两口与其说是主角,更像是两列展品,衣着华贵、香车美酒,向生意场、亲朋好友们展示出陈孟两家的经济实力。 所以婚宴选在昼山最豪华的超五星级酒店,君临。 亦是沈氏旗下的酒店品牌。 一桌婚宴席面,最低档的都需要一万五千八。 化妆间隔壁的新郎休息室内,陈诺之正在和酒店经理核对午宴和晚宴的菜单。 菜单外包裹着镶金的红绸丝绒布,待翻到内页,他看着那些只有最顶尖的席面才有的菜品,皱眉问:“我们订的不是这个吧?” 他们订的是中档的席面,一桌是两万出头。 而经理拿的菜单,显然菜品、食材、酒水都是升级了的。 价格亦不是一个层次的。 “是,这些是我们东家赠送的,”经理笑道,“祝您二位新婚愉快,百年好合。” “东家?” 陈诺之蹙眉想了一会儿,半晌后才有些了然。 他不由得想起之前林循住院的那两个月——豪华宽敞的病房、最权威的主治医,以及他和程孟去探望时在楼下撞见的豪车。 半年前那次同学会,他也听到了关于沈少爷如今生活窘迫的传闻。 现在看来,那些传言显然没有几分是真的。 还不等陈诺之回过神,休息室的门被敲响。 经理走过去,打开门,待看到门口的来人后,神色骤然变得恭敬,甚至有些谄媚激动——哪怕对方其实看不见他的神态动作。 这家酒店虽是沈氏旗下,但也只是沈氏在经营,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股份都归眼前人所有。 “那东家、陈先生,你们聊,我先去安排宴席。” 沈郁神色寡淡地点头。 经理迎了他进来,兀自往外走,还贴心地帮忙关了门。 “沈郁。” 陈诺之起身去扶他往沙发旁走:“来,坐这里。” 沈郁却没坐下,唇角带了点弧度,语气玩世不恭:“不坐了,马上走,不耽误你们的流程。” 他说着,手腕抬起,将手上拎着的盒子轻轻搁在沙发上。 “听林老板提起,程家长辈喜欢收藏瓷器。这套骨瓷还不错,形貌比较典雅,适合长辈们用。” 陈诺之看了眼那盒骨瓷,饶是他从小也算锦衣玉食长大,双目依旧被炫了片刻。 不过震惊多了,他早就习惯了。 高中那会儿,这哥们的排场可比现在还要嚣张。 家里每天送他上学的豪车,周一到周五都能不重样。 一群公子哥们吹捧的潮牌、限量款球鞋,人家打场球就能换三件。 十足的富而自知、骚包一个。 所以,他们俩高中时候关系虽然还可以,但仍然不算熟稔。 想来也没人会当真和他熟稔,谁都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陈诺之想到往事,摇摇头。 他笑得坦然,直截了当地说:“老同学,就不说这骨瓷。你赠送的席面,一桌可得三开头……午宴晚宴加起来一百来桌,你们家赶礼,是这个派头么?” 沈郁却没坐下,靠着沙发扶手站着,唇角掀了半分弧度。 在金钱上,他并不推崇清高迂腐。 有时候场面事,就该用场面来堆。 程陈两家都在生意圈里沉浮,宴请的那群宾客,十个里有九个是人精,最会看人下菜碟。 肤浅一点,对他们有实在的好处。 寻语当初能从微末中崛起,除了本身实力过硬,这些场面事也做了不少。 沈郁想到这,下颚微扬,漫不经心说:“不是冲你,是冲程孟。那可是我媳妇的娘家人,我得多讨好讨好,以后还劳烦你在她面前帮我说说好话。” 网上怎么说的来着。 十桩分手,九桩都是闺蜜劝的。 闺蜜之间的小话,可比枕边风管用。 陈诺之听他这么说,实在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骤然觉得自己跟他之间的距离比高中那会儿拉近了很多。 什么天之骄子,还不是食五谷杂粮、困七情六欲的凡人一个。 “行,也劳驾你在林老板面前多说说我的好话。她可太剽悍了,大学那会儿我和孟孟吵架,没少受她冷言冷语。好几次我都觉得,她要不是看在孟孟的面子上,早揍我了。” 沈郁听他提起林循的“丰功伟绩”,忍不住勾了勾唇。 应了句:“好,一言为定。” 两个男人短暂地交换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