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知青在七零,祖宗秒送千亿物资 第1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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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兆海恍然,这些道理他不是不懂,只是平时都想着去抓实事,没有过多注意过百姓们的柴米油盐生活。 看来以后的报纸还是得创新,多弄点儿百姓们喜欢的内容出来,不再那么索然无味了。 叶超看了下窗外,约摸着要到上班时间。 他礼貌地站起来跟丁兆海道别。 丁兆海也有别的工作要做,不好挽留。 不过叶超临走之前,丁兆海主动抛出橄榄枝,希望叶超能够引荐引荐小故事的创作者过来谈谈。 他表示手里有个编辑名额,希望叶超能够带个话问问,小故事作者有没有兴趣过来试试。 这不算丁兆海唐突,在他看来,能够把字写的那般精致的文人,绝对担当得起报社编辑的重任。 叶超诧异,不过按照他对他媳妇的了解,确定她媳妇不会答应坐班。 但他没有直接拒绝,礼貌地回应称会将好消息转告给另一位创作者,最晚会在明天这个时间来报社给答复。 叶超的得体态度让丁兆海很是喜欢,丁兆海心情不错,起身将叶超送出了办公室。 瞧见叶超推起了院子里的自行车时候,丁兆海的心里又是一惊。 年纪轻轻就能骑上自行车的人,能力可真不一般那。 他之前猜测过叶超是国营饭店的人,不过刚刚故意跟叶超走近的时候并没有闻到葱花味儿。 所以那猜测他又否定了。 可不是厨师,又能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工厂里上班的时间可不是这个点儿。 丁兆海两手往身后一背,想了想,决定中午下了班去一趟老友李江河家问问。 他知道李江河年前就不在国营饭店干了,中午带上点儿酒,再尝尝老友的手艺去! 十方院。 郑招娣去上工的路上,心里想着宁宛说的那番话。 “大城市的机会多,到时候可以边读书边赚钱。” “好招娣,去帝都读书吧,我远嫁不能随时尽孝,有你在,能帮我看望看望我爸妈。” “这些书什么的你多看看,题目多做做,到时候去大学总不至于落后了被人瞧不起。” “具体啥时候去,暂时不一定,但是学习千万千万不要落下。” “你好好考虑啊,一定好好考虑啊!” 郑招娣心里有些乱。她对知识的渴望很强烈,上次如果不是为了留这里能赚钱,她一准儿同意宁辉的提议。 现在知道去大城市能有更多赚钱机会,可惜,名额应该早就没了。 不过郑招娣对宁宛相当信任,既然好朋友说了让她随时准备,她就随时准备! 想通了这一点,郑招娣不禁加快了步伐。 夜里叶超下班回来把报社的事给宁宛说了说,跟他预料的一样,宁宛想都没想直接表示不去坐班。 但人家主编能这么说,是抬举,所以哪怕是不准备去坐班,宁宛觉得还是得跑一趟报社,自己当面做个回应比较礼貌。 再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万一哪一天需要的时候,也不至于走投无路。 于是,第二天早上宁宛便跟着叶超进了城。 供销社那边买了一盒点心,两人一起去了报社。 第227章 大爷就是大爷 丁兆海虽说是主编,但每天来上班都是最早的。 他进屋后别的啥也不做,直接走去煤球炉边,用钩子将上面的盖子勾起来放一边。 最上面的煤球已经烧成了灰白色,那些孔洞倒是还呈现着暗红色的火。 丁兆海用火钳子把煤球都夹出来放地上,最下面两个粘在一起,他又动作麻利的用火钳子将那俩放倒,中间夹断。 留一个燃尽了的煤球不取,另一个重新放回炉子里做个压底的,然后再将原本最上面的两个夹进去。 新的煤球叠加在最上端,从上到下四个煤球,丁兆海总是能很轻松地将所有的孔洞对齐。 煤球填好之后,丁兆海又弯腰将煤球炉下面的风口打开。 上下通了风,过不了多久新煤球就能被引燃。 丁兆海将火钳子打开一些放在煤球炉上面,铁壶里灌上水,放在火钳子上。 这些工序做完,丁兆海才开始收拾卫生。 “扣扣。” 房门在此时被人敲响,紧接着又传进来询问声。 “领导在吗?” 是叶超的声音。 丁兆海一下就辨别出来,他乐呵呵地应声,“在在,快请进。” 话说完,丁兆海也已经迎了上去。 昨儿中午他去了老朋友家,已经知道了叶超的身份。 早就听说老朋友收了个俊俏又有天赋的学生,没想到这学生比他想象的还要优秀。 有一点丁兆海还有些纳闷儿。 为啥同样是厨师,之前他每次见老朋友李江河,都会闻到李江河身上有葱花味儿。 但人家这小伙子没有。 不光没有那些职业味道,整个人看上去还很清爽。 叶超带着宁宛进来,丁兆海似乎早有预料,并没有太吃惊。 他老朋友已经告诉他了,叶超的媳妇是个文化人。 当时他就猜到,那个写小故事的人就是叶超的媳妇。 不过叶超自己没讲出来,他没主动说。 “主编好,我是小宛。” 宁宛主动打招呼,大方得体的样子让丁兆海很是赞赏。 知书达理,这四个字在丁兆海的脑海里蹦出来。 “好好,年轻一辈真是人才辈出。” 丁兆海不吝啬地夸赞。 三个人在办公室里相谈甚欢,宁宛也趁机说了下自己的想法。 不打算在这里坐班,借口很得当,得在家看孩子照顾公婆还有年迈的爷爷跟姥爷,不方便出来工作。 丁兆海甚是惋惜,但又很佩服宁宛。同时在宁宛说出理由的时候,他立即又给宁宛贴上了孝顺、贤良淑德、慈爱、善良等等标签。 最后丁兆海表示,宁宛什么时候有空了,报社的大门随时为她敞开。 宁宛作为回报,承诺半年内都会给报社送一份稿子,绝不间断。 叶超跟宁宛离开时候,丁兆海特意选了两个报社的搪瓷缸子做礼物。 搪瓷缸子上印着临东日报的字样,虽说普通,但宁宛觉得这是一份荣誉象征,她很喜欢。 叶超要去上班,宁宛想着来一趟县城不愿空手回去,跟叶超分开之后,她走去供销社。 虽说空间里什么都有,但她享受逛街买东西的过程。 反正带着不少票跟钱,到时候看看有什么相中的东西直接买了带回家。 “抢肉啦!站住!” “抓人,抓人呀!” “小偷,小偷!” 街道上忽然被这几声突兀的声响贯穿,宁宛也在第一时间听见了求助声。 她寻声朝着前面看过去。 李桂芝以及一个中年女人慌张地往前跑,至于抢肉的人已经混入人群。 不过宁宛还是很敏锐地看见了小偷的身影。 此刻已经有两个好心路人去追,但小偷的速度超快,路人似乎追不上。 宁宛三两步跑到李桂芝身前,“嫂子,你的肉……” “弟妹,我、我遇到小偷了,我买的肉被偷了。” 李桂芝有些慌,那肉是她跟她妈排队好几个小时才买到。 结果一不留神,被人钻了空子。 大街上就敢偷东西的,真是太猖狂了。 宁宛蹙眉,丢下一句“等我”便直接冲去小偷逃跑的方向。 那小偷的耐力真强,拐弯之后,之前追他的人好像都被甩掉。 就在他得意地想要去胡同里换个行头的时候,忽然又听见身后传来急速的脚步声。 草! 还有多管闲事的。 小偷的脸一沉,脚步没停,袖口里藏着的匕首随时准备着。 宁宛不清楚那人身上带着刀,刚才街上人多,她施展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