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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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身昂贵奢华又一本正经的西装革履,在人群中格格不入,就像他那辆超跑挤在一堆杂牌车里一样。 再加上他浑身上下充满了抗拒,走在人群里,仿佛是白天鹅走进了黑鸭子窝,一脸让人看了就不爽的傲慢。 突然,感觉到有人拽他的衣服。 回头一看,温何夕蹲在路边摊前,眼巴巴瞅着他:“林远之,我想吃草莓,你给我买。” “好。” 温何夕挑了一盒草莓拿走,林远之付钱,直接给了小贩一张百元大票,很大方地跟小贩说:“不用找了。” 卖草莓的小贩没有一丝一毫捡到便宜的欣喜若狂,反而紧张地拽住林远之不让他走,拿着钱对光看了又看,又用手指搓了搓,确认钱是真的,才肯放开林远之,他知道自己警惕心太重冤枉了人,于是一脸歉意地找零钱,执意要塞给林远之,一边又低声下气地道歉。 林远之推脱不掉小贩塞过来的零钱,随手把钱装进钱包里,眉间烦躁地蹙起。 温何夕看见林远之额角的青筋都在跳,知道他快忍不住想揍人了,别人多说两句他就觉得烦。 他连忙帮林远之说了句:“没关系的。” 卖草莓的小贩像是松了口气,满含歉意地笑了笑,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林远之周身可怕的戾气,不敢再多跟林远之废话,而是转移了目标,扭头对温何夕说:“你叔叔对你真好。” 温何夕惊愕得睁大了眼睛。 他刚想跟小贩解释,可没等他解释,林远之就把他拽走了。 望着林远之怒火沸腾的背影,温何夕忍不住笑出了声,林远之回头瞪了他一眼:“笑什么?” “叔叔。”温何夕笑道。 其实以林远之比温何夕大了整整十岁的年纪,温何夕叫声叔叔不过分,而且林远之觉得温何夕叫叔叔挺好听的,于是他生了一半的气全消了。 林远之傲娇地扭回头去,就算他能接受,但他绝不承认自己能接受。 “叔叔?” “叔叔。” “叔叔。” 温何夕跟在林远之身后喊他,一声接着一声。 林远之最开始还能傲娇,后来就扛不住了,渐渐享受温何夕喊他叔叔,可是他享受了没几声,后面的人不喊了。 第21章 林远之一回头,看见温何夕已经吃上了。 “没洗。”林远之有些错愕,他这种患有洁癖的人无法理解温何夕吃水果不洗的行为。 “嗯,知道。”温何夕还在吃。 他才不管什么脏不脏的,反正这是梦,到家梦就结束了,现在他不吃更待何时啊,没洗就没洗,就算这草莓上沾了泥巴,他也能吃得下去,现实中他都啃过沾了泥巴的馒头,梦里还啃不了没洗的草莓了! “那么好吃吗?”林远之有点无语。 温何夕点了下头:“好吃,我从来不知道草莓居然这么好吃。” 林远之疑惑:“你没吃过草莓?” “没有。”温何夕思维一顿,这么说好像不准确,他可能小时候吃过,但他忘了,也不记得是什么滋味了。 嘴里清甜的味道这么逼真,或许是根据大脑潜在的记忆而来的,这样的话,他小时候应该吃过。 他拿了一个草莓递到林远之嘴边:“你要吃吗?” 林远之这种有洁癖的怎么会吃,他果断拒绝:“不吃,你都没洗过,不干净。” 温何夕只好收回手。 过了一会儿。 温何夕再次把草莓递到林远之嘴边:“这回洗过了。” 听了温何夕的话,林远之下意识地咬了一半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后反应过来,他们连水都没有,温何夕拿什么洗的? 他问:“你拿什么洗的?” “唾液。”温何夕眨了眨眼睛,把林远之咬剩下的半颗草莓递了过去“还有一半,你还吃吗?” 林远之张嘴,差点咬到温何夕的手,他狠狠地咀嚼着,心想:这也就是温何夕,换了其他人,他弄死他。 温何夕吃了一路,除了草莓,还有锅贴、烤苞米。 在梦里,林远之格外惯着他,他要什么,林远之都给他买,还愿意陪他一起吃,听他喊他叔叔也不生气。 他们手牵手走在人群中。 穿过喧嚣。 温何夕租的房子离早市很近,穿过早市,过一个十字路口,再行一段就到小区门口了,十字路口的交通灯似乎坏了,一直闪着绿灯。 车流在狭窄的十字路口纵横穿插,林远之左右张望,小心翼翼地护着温何夕过道,他感觉温何夕就像喝醉了一样,又可爱又迷糊,过马路都不知道看车。 他就像个看小孩的家长,操碎了心。 “哎。”他叹了声气,默默感叹他这个叔叔越来越像真的了。 林远之微微用力,握了握温何夕的手,温何夕的手不老实,摇来摇去的。不过显然他的暗示没什么用,温何夕还在继续摇。 “别摇了,你是不是真把自己当小孩了?”林远之这么说着却没有松开温何夕的手,无论温何夕怎么摇,他都不松。 “我十八岁。”温何夕发出很孩子气的声音。 “十八岁已经成年了,该长大了。”林远之说。 “可是我已经长大好多年了,我就偷偷地当个小孩儿好不好?就一小会儿。”温何夕摇着林远之的胳膊,跟他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