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都市小说 - 阿奴在线阅读 - 第三十八 奔袭察雅

第三十八 奔袭察雅

    随后的几天,昆达被阿奴缠的筋疲力尽。阿奴一遍一遍的要他复述当日遇难的情形,她记性好的惊人,只要有一句跟原来的说法不对,哪怕是语法,她都会指出来,然后直直地看着他,一脸你怎能骗我的哀怨。

    在快崩溃之前,他报名参加了云丹的突袭队。外面冰天雪地再恐怖,也没有阿奴可怕。

    见昆达刚爬出虎穴,又要进狼窝,阿奴又对着他哭开了。她总害怕纳达岩的实际伤势会比昆达讲的更严重,没想到多问几遍就把昆达吓跑了。

    昆达落荒而逃。

    见事成定局,又不能让昆达食言。阿奴只好绞尽脑汁想法子,让他能全尾全须的回来。

    她先去找罗桑,问他们准备怎么突袭法。远了点,算得上是长途奔袭了。

    罗桑说乔装成马帮商队直奔察雅。

    还有呢???

    还有什么?罗桑和阿奴两父女大眼瞪小眼。

    就这样??阿奴不敢置信,没有什么作战方案之类的。

    罗桑见女儿刨根问底,解释道:“我们先后派出了四批探子,连暗哨都摸清楚位置了,偷袭就是了。”这里的碉房庄园出了名的易守难攻,正面攻打没有胜算。吐蕃人少,能够迂回解决的事情他们绝不会大动干戈,基本上罗桑是个阴谋论者。

    “不是要先救拉格头人夫妻两个吗?”

    “对啊,就是一直在想要怎么做,才能保住他们性命,不然早两个月就可以行动了,何必挨到这天寒地冻的时候。现在不救,怕来不及了,报信的尼玛说他们的状况不好,担心挨不过这个冬天。”

    “那想好怎么救吗?要是救人不成反被要挟了怎办?”

    “本来是想找个小孩子,先偷爬进那座碉楼,将放哨的杀了,找到拉格,打开大门就行了。可是,”罗桑皱着眉头:“今年入冬以来都是先下雪霰,再下鹅毛大雪。问过了,尼玛爬碉楼的时候天气还可以,牦牛队出了察雅就开始下雪霰。你看看,”他开窗一伸手从窗外掰了一根冰凌,拿给阿奴看:“现在外墙都是滑溜溜的,怎么爬上去?”

    阿奴拍手笑道:“那我给你找的东西刚好用的上。”

    呃?一屋子男人转过头来。

    阿奴问:“阿爸,那个飞爪你在哪里做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罗桑吓了一跳。那时候古戈拿了一张图给他,说是飞爪,要他按图打一个。他看了看,很简单,一根绳索顶端安着一个五爪钩,他觉得像是中原的一种兵器,虽然疑惑阿奴要这个东西的用途,不过他还是找人打造了一条。

    “红红也是你给的吧?”阿奴又问。

    罗桑有些窘迫,阿奴小时候不待见他,他不敢直接把礼物送出去,只好让古戈托词是买的。

    阿奴出山后,想给红红找个伴,发现根本找不到红红的同类。有的人看见红红就垂涎三尺,还好他们装束怪异,那些人摸不清来历,不敢轻举妄动。

    阿依寨穷的叮当响,哪来的钱买这么珍贵的蛇,她那时就怀疑上了,又想起那根飞爪,本来只是想打个爪子就行,下面系的麻绳她都搓好了,古戈拿回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整根飞爪银光闪闪,不会生锈,居然是用合金打造的,而且很精巧,抓钩有一个机关可以张合,飞爪下面是细细的金属链子,非常结实,抖开来就是一条细银鞭,又不会太软,可以圈成银环套在手腕上,像是银丝镯子,堪称绝品。

    她问道:“那根飞爪谁打的?”

    罗桑说:“是次加,他是庄园里最好的铁匠。不过上次那根他打了三个月,试了很多次才成功的。”因为罗桑设计了链条,希望阿奴可以方便携带,链条很难打。

    阿奴说:“不要链子,只打个抓钩就好,后面系上麻绳。”她五爪箕张,做了个抓东西的姿势:“只要抛出去,随便哪根钩子钩到窗棱上就可以了,会钩的很牢。我看过了,这里的碉楼,因为哨兵要放哨瞭望,窗户那里的积雪肯定会清理,这种天气又生了火盆,窗棱那里不会结冰。”

    罗桑连忙叫来次加,阿奴想起这位就是卓嘎的情郎,多看了两眼。相貌一般,跟别的吐蕃人一样的黑红脸膛,但是看得出是个稳重的年轻人。

    次加已经知道罗桑找他做什么,手上就拿着一个抓钩,他解释道:“这是给阿奴小主人的,链子还没有完全打完。”

    罗桑叫人系上麻绳,在庄园的碉楼上试试。

    一开始不成功,碉楼的窗户很高,抓钩是给阿奴绕在手上的,太小了。次加连忙又去打了一个,连试了几次,最后终于可以成功的抓在窗棱上,罗桑扯了扯,真的很结实。

    罗桑命次加和别的铁匠一起连夜打造了十个,系上绳子,让尼玛他们教几个孩子练习。尼玛出身与雅砻江的扎坝一带,那里的盛行‘走婚’。男女相恋,经姑娘同意后,小伙子要深更半夜来到女方家的碉楼下准备‘爬墙’(扎坝语:杜苟)幽会。这种碉楼跟头人庄园里的放哨碉楼是一样的,又细又长,四五层高,用石块砌成,墙壁光滑平整,二层以上才有窗户,又高又小,还有射箭的小孔,易守难攻。爬墙者夜晚里要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手持小刀两把,插入石缝中,左右交替攀墙而上,一鼓作气爬上楼则得到女方的认可,竟而被接纳。难度堪比蜘蛛人。

    阿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不惊动哨兵而将他杀死,这样才能进入碉楼。罗桑拿出一只袖箭匣子,阿奴吓了一跳,也拿出一个袖箭匣子。只见两个匣子都是细细长长一般大小,只是从图案花纹上一看就知道一个是吐蕃出产,一个是中原物件。罗桑失笑:“吐蕃早有这种袖箭,当年僧人拉隆巴勒多尔吉行刺赞普灭佛的朗达玛时,就是穿着白里黑面的舞衣,袖子内藏着涂毒的袖箭。”箭上还有毒,阿奴笑眯眯,这个阿爸跟自己真是一丘之貉。

    看来没有什么自己可以做的了,毕竟打战是男人的事。

    这次云丹和罗桑的二哥贡布一起前往,装成从拉萨回来的马帮。开路的是一百多头牦牛,这一路翻山越岭,全是冰雪世界,要牦牛在前面走把冰雪路踩实了,人马才能通过。除了悉登等头人借的几十名勇士外,齐美头人又借了一百人给他,其中有十个孩子。阿奴发现亨珠也去了,罗桑说亨珠是自己跑来的,阿奴叫卓嘎把亨珠揪回来,他才九岁。卓嘎摇头说:“亨珠自己要去的,说果儿喜欢勇士。阿妈去拉萨朝圣了,没人能改变亨珠的主意。”

    阿奴无语,也忒早熟了,这么小就知道不要命的讨女孩子欢心?

    在一个晴雪的早晨,他们悄悄出发了。沈家十二不甘寂寞,他与昆达两人的箭法都很高超,不顾沈青娘和阿奴的反对,两人还是跟着云丹走了。

    阿奴站在窗户后面,看着大队人马消失在茫茫白雪中,马和牦牛比人还多,次央的牦牛队也跟着走了。卓嘎双掌合十,喃喃的念叨。

    然后就是等他们的消息,漫长的等待让学堂里没有了往日的气氛。

    白姆最终在软禁三个月后被放出来,有人来求亲了。

    候选人有‘果子同’(今边坝草卡)那里的头人吉登,还有恩达的若拿头人的三儿子炯内,以及甲贡的头人扎巴旺堆。三个白姆都不愿意。

    吉登貌丑,是个肥胖的矮个子;若拿头人家儿子太多,炯内不是头人,以后也没有什么财产,求亲大概就是看中白姆丰厚的嫁妆。他们为了财产不分散,老大和老二只娶了一个妻子,白姆嫁给他,只怕也要同时嫁给他的弟弟们。扎巴旺堆相貌正常,只是快四十了,是死了妻子续弦。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阿奴是女妖传言戛然而止,没有了下文,一切诡异的不同寻常。随后格列的婚礼上,一个贵妇的侍女发现白姆的贴身侍女达娃不见了,直觉跟这件事有关,她悄悄的打听达娃的下落,好娱乐主子,但是庄园里人人噤若寒蝉,她什么也没打听到。最后银匠都吉醉酒后说出了白姆,他不愿意娶一个连傻子都不要的女人,又不甘心达娃被别人娶走,有时喝醉后就会咒骂达娃。白姆因为妒忌放流言中伤自己的妹妹的事情就这样被传了出去。跟那时只在庄园里嘀咕阿奴的情形不同,白姆原来自恃貌美,得罪了不少求亲者,现在他们幸灾乐祸,将流言演绎的越发精彩。等央金玛他们发现的时候,白姆的坏名声已经传出了察木多。

    央金玛看见来求亲的歪瓜裂枣,气得差点晕过去。以前的求亲者至少相貌堂堂,身份地位都还过的去。只是白姆一直认为自己貌美,只有头人夫人的位置才配得上,附近的头人要不是老头,要不就是有了妻子,要不就是像吉登那样实在丑陋。央金玛后悔当初太纵容白姆,最后挑中了扎巴旺堆,虽然年纪大些,但是至少相貌堂堂。白姆哭着不愿意:“他儿子都二十多岁了。”她还是要嫁云丹。云丹原来虽然丑,那是因为太瘦,他去了病根,又正当少年,养了几个月,慢慢的养出肉来,十七等人又教他打熬筋骨,日日习武,已经有了康巴汉子的雏形。

    实在无法,央金玛找到白珍,白珍也唉声叹气,婆媳俩对坐发愁。最后,白珍说道:“那云丹看样子是喜欢阿奴,可是阿奴还小,跟那个刘仲已经定亲,汉人的习俗不同,他们不会愿意兄弟同娶一个妻子,更何况是一个王子,再说,阿奴也不喜欢云丹。我们还是跟卓玛商量看看。”

    卓玛听说后,半晌无语。白珍说道:“我知道你很为难。可是白姆铁了心要嫁云丹,这个。。”她本想无赖些说,若不是云丹,自己的两个孙女也不会像仇人似的。想想又不能怪人家,连阿奴都说白姆的想法很奇怪。但是白姆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老人的心都是偏的。

    白珍太违心的话也说不出口,卓玛上次耳朵里听得真真的,白姆骂云丹是丑八怪来着,阿奴再跟云丹争吵,也没有当着所有的人羞辱他。只是白珍开口,卓玛回绝不了,虽然丈夫是入赘,但是白珍毕竟是长辈,只好答应等云丹回来问问。

    白珍松口气,总比一口回绝强。

    阿奴也听多金说了,她觉得白姆的脑子被门夹了,多金早就觉得自己的姐姐被酥油蒙了心,刘仲则替自己的结义兄长担心。

    察雅的消息还没有传来,庄园里已经开始忙碌着准备过新年。新年叫‘洛萨’,是吐蕃最重要的节日。

    白珍指挥娃子们将青稞,小麦种子拿去浸泡,对阿奴和仁钦卓玛说:“种子泡好后,要种进装满肥土的瓦盆里,在过年前育出青苗来,苗长的越好,明年的收成就越好。”

    阿奴见状也命卓嘎弄些豌豆来,很久没有看见蔬菜了,她的屋子里都是暖烘烘的,用来发豆苗也很不错。

    罗桑最近神神秘秘的,老是看见他凌晨回来,不会是去钻寡妇的被窝了吧?阿奴很不厚道的想。罗桑也算努力耕耘了,为什么这些年只有自己一个独苗苗?身世可疑啊。阿奴基本上是穷极无聊了,又开始胡乱yy。还命卓嘎去打探一翻。

    还真被她挖到一个劲爆消息,罗桑的老情人来了,就住在最边上的小楼上,听说是个美人寡妇。

    阿奴手一抖,沙盘上的字被划坏了。居然真是寡妇?罗桑的猎食范围真是宽广,跟格列一个德性,自己阿妈那是有妇之夫,现在这个居然是寡妇。想起卓玛说过,罗桑又找到了他的空行母,大概就是她了。只是罗桑要是成亲了,万一有了孩子,人家可是名正言顺的,自己貌似是私生女啊。想起那天数钱的的兴奋劲,还有刘仲的那颗珍珠,刘畅的蓝宝石,阿奴悲哀的想,为什么钱到她手里都不能长久呢?那个珍珠和宝石好歹还捂热了一会儿,罗桑的钱还没到手呢,就要拍拍翅膀飞走了。她合拢手掌对着光看,有缝隙!漏财啊,阿奴使劲并拢,还是有一点缝。

    注解

    1.袖箭:唐开成三年(8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杀其兄,自立为赞普(藏王)。即位后,焚毁寺院、佛像、经书,大肆杀害僧人,以致藏地僧侣纷纷外逃。当时藏地有位信仰十分虔诚的喇嘛,名叫拉隆巴勒多尔吉,对藏王朗达玛的“毁佛灭法”行为极端仇视,曾几次设谋欲杀该王,均未成功。后经神变托梦,终获良策,并按计而行。他骑乘一匹用炭涂黑的白马。身着白里黑面的舞衣,内藏涂毒袖箭,日夜兼程赶到拉萨,以献舞为名到王前,突发袖箭射死藏王,后上马出逃。武士们闻声追出。喇嘛催马渡河,马身炭色脱去复为白色,他又将黑色舞衣反穿,使追赶的武士没有办法查到他。朗达玛死于会昌二年(84年),吐蕃内乱开始,随后吐蕃佛教大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