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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队伍的开销支出。 元老板说:“我爸这个人,特别喜欢探险,总是喜欢和驴友一起出去玩,他就负责记账,后来他们进了一个大沙漠……” 本子上都是账目,但后来变得不同,是一个路线图,很可惜,路线图已经被撕掉了很多,看不太清楚。 随即是各种凌乱的图腾,万俟林木注意到,元老板的父亲在本子上花了飞鸟的图腾。 鸟腿很细,展翅引颈,这个图腾的模样非常像花停云手捧的飞鸟天灯,也就是帝俊火种的模样。 再往后翻,是用钢笔画出的各种线条,交错在一起,应该不是什么路线,因为线条太诡异了,各种各样拧在一起。 这是…… “发泄。”罗参看了一眼,淡淡的说:“他们应该遇到了什么绝望的事情。” 果然,再翻下一页,上面写着…… ——我们都会死在这里。 ——死!!! ——天火…… ——吃人了。 整个本子的最后一页,只写了这么一句话“天火吃人了”,之后再也没有其他文字。 元老板说:“我老爸进过几次沙漠,也是算是有经验的老手了,那次他和几个驴友又进了沙漠,回来之后就疯了。” 和元老板的父亲一起进沙漠的驴友全都死了,没有一个活着出来,只有元老板的父亲活了下来,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变成了傻子。 元老板显然已经喝醉了,“嘿呵呵”的傻笑:“我爸说,他能看到鬼影!在自己眼前飘啊飘,耳朵里都是鬼哭,哎呦好可怕的!更可怕的是,我老爸还不认识人了,以前认识的人全都忘记了,疑神疑鬼。” “总之神经就不正常了。” “那之后,家里带着老爸去看了几次医生,医生说是受创太严重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情况。” 元老板说的很轻松:“反正没几年,我老爸就去了。” 万俟林木和罗参看完了本子,交还给元老板,罗参淡淡的说:“恕我直言元老板,您父亲已经遭遇了这样的灾难,你为什么还想去沙漠?” 元老板嘿嘿一笑,拍手说:“嗨,大家都是生意人,这还不知道为什么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年头钱不好赚啊,谁都有自己的难处,我也就是想要赚一笔钱,好好的安度晚年不是吗?如果有可能,把我老爸当年那些驴友的遗体找回来,好好安葬,也当是嘿呵呵,做一桩善事了,不是吗?” 元老板似乎怕他们拒绝:“这可是桩好买卖,如果二位答应,倒时候除了佣金之外,咱们二八分成,我八你们二,怎么样?” 罗参说:“钱的问题先不谈,元老板想要进沙漠,首先需要一些‘本钱’,按照您父亲留下来的这个手记,恐怕一辈子也找不到什么沙漠天火吧?” 元老板“咕嘟咕嘟”灌了半瓶啤酒,用手背抹了抹下巴上的酒水:“嗨!这个你们不用担心,我老爸从沙漠回来,一直疯疯癫癫的,他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护工说他是疯子,一直在医院的墙上涂涂抹抹,后来我要看,嘿呵呵,竟然是一副地图!” 元老板说着,拿出手机,是一张相片。 背景是医院,绿色白色相间的墙壁,还是那种很古老的医院,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墙壁上密密麻麻,画的都是黑色的印迹,仿佛一张天罗地网,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元老板只是给他们看了一眼,并没有完全拿出来,随即又收了回去:“这可是嘿呵呵,我的法宝,只要你们答应,到时候就按照这个地图去寻找,怎么样?” 罗参微微一笑:“看来元老板是有备而来,既然这样……成交。” 咚! 元老板立刻放下酒瓶,将酒瓶蹲在桌上,笑呵呵的伸出手和罗参握手,说:“罗三爷,爽快!那就这么定了!” 他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酒足饭饱,出发我叫你们。” 元老板离开滋滋乱响的烤盘桌,突然回过头来,“嘿呵呵”笑了一声,醉的不轻,摇摇晃晃的,冲着万俟林木和罗参咧开嘴说:“哦对了,天火……要吃人,记得进沙漠之前,先给自己买好意外保险,嘿呵呵……” 第104章 荒漠天火2 滋—— 滋啦啦—— 滋…… 烤肉盘发出“滋啦啦”的崩油声, 元老板甩下一句阴森森的“天火要吃人”, 扬长而去。 元老板摇摇晃晃的离开餐厅,临走之前, 还在自助餐的台子上顺了一瓶啤酒, 结果被门口的保安发现了。 “这位先生!” “我们餐厅的食物不能外带!” “先生!先生……” “您可以吃完了再走,但是不能外带……” 万俟林木伸手扶着额头, 叹气说:“这个元老板,看起来不是太靠谱。” 罗参点点头,用烤肉夹翻了一下烤盘上的肉,随即夹到万俟林木的空盘子里, 说:“木木, 吃肉。” 万俟林木把肉塞进嘴里, 突然转头看着罗参, 说:“顾野航介绍的什么玩意,他不会是坑你这个情敌来着吧?” 情敌…… 罗参听到这个就头疼, 无奈的说:“那是谁的错?” 万俟林木耸了耸肩膀,说:“肯定不是我的错啊, 是你当时吵着闹着要当小三儿的。” 罗参:“……”那不是因为罗三爷的占有欲作祟, 听说有亲密戏份, 所以不想让他家木木去和花老板亲近么。 元老板一阵鸡飞狗跳离开餐厅,万俟林木和罗参反正都出来了, 就在外面吃完了烤肉, 万俟林木本着绝不能吃亏的原则, 吃得离撑死只有一线之差, 最后只能散步回家。 去沙漠找天灯一切事宜全都由元老板负责,他们只负责搭伙就可以,当然了,找到了宝贝之后,大头当然是元老板的。 不过万俟林木最在意的是帝俊火种,至于其他宝贝并不怎么放在眼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元老板一直在准备去沙漠的事情,天气慢慢有些回暖。 回暖,又回暖。 又回暖! 一直回暖…… 万俟林木无聊的趴在开心墓场的办公桌上,“骨碌碌——骨碌碌——骨碌碌——”用手拨楞着桌上的金蛋。 烛龙蛋。 金蛋似乎特别喜欢万俟林木,也可能是因为万俟林木拥有烛龙血统,和金蛋五百年前是一家,所以金蛋很喜欢万俟林木,总是没事就滚过来找他“玩”。 巧了,万俟林木也喜欢金蛋。 原因无他,因为金蛋是金色的,沉甸甸的。 不止如此,还会长个儿。 天气回暖这段时间,从鹌鹑蛋的大小,已经长成了鸡蛋大小。 再长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