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耽美小说 - 我的备忘录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跟男朋友和和美美的机会放跟前了,我还不想抓住,我有病吗?

    我想不想我自己还不知道吗?

    我不解释了,按住人又亲了一顿,亲的人迷迷糊糊,然后又说了一遍,语气强硬:“我想。”

    而且我看出来了,我这个男朋友对我根本没有什么抵抗力,我跟他讲正经事的时候,他一般都听话得很。如果还有那么一丁点儿抵抗,亲完就一点都没有了。

    他视线有些茫然落在我脸上,聚不起焦来,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嘴唇无声地开开合合:“……”

    我低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他恍然回过神,定定看着我,眼眶突然就红了。

    他哽咽:“你真的想吗?”

    他声音沙哑,语气里带有被眼泪浸湿的思念:“那你不能再忘了。”

    他说:“我来接你了,公主。”

    他说:“I'mhere,princess。”

    勉强清醒的时候,是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手上没有手铐,手机在床边,床头柜上放着一杯白开水。有老婆就是好啊,我感慨万千,都不用天天扒拉矿泉水灌了。我拿起手机走出去,客厅里还是满地的酒,手铐被扔在沙发上。但是地上的碎玻璃…

    第09章

    被压抑的记忆猛然突破脑海里的催眠封锁,反扑着席卷我的全部意识。

    我死死抱住他。

    我记起来了,我失去的三年,我藏起来的爱人。

    就像我在玻璃杯上年份相减算出来的那样,我今年不是二十四岁,而应该是二十七岁。

    我真正二十四岁那年,住在国外,那个小房子在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街道上,一开始只有我,后来又住进了一个同居的人。

    我在留学的最后一年遇到的他。

    他在学校的圣诞夜晚会上扮演幽默话剧里矜贵的小王子,解决魔女和守卫者们啼笑皆非的问题,然后来到玫瑰花海里,向背对着他的公主诉说长篇大论的爱意。

    很久之后公主回过头,十动然拒,告诉他自己爱上了恶龙。

    他们手牵着手离开,小王子自己留在原地,满脸的惊讶、伤心、难以置信。

    手中的玫瑰掉在地上。

    电子背景屏幕上出现大大的“whatthefxxk”。

    哄堂大笑。

    我也笑了。

    但不是因为屏幕,是因为我喜欢上了小王子。

    见色起意。

    我在结束后捡起了那朵玫瑰花。

    然后通过同学打听到他,加上了他的微信。

    他的头像是自己衔着一支花的笑脸,昵称是律,名字叫律问津。

    给我联系方式的朋友打趣我,说这可不是“无人问津”的那个问津,想问津他的人光他知道的就不下十个,不限男女。

    我愣是把微信名字改成了“卓”,然后对他展开直白的追求。他起初有些惊讶,大概觉得我跟他以往的追求者比起来,显得格外流氓一些。

    这里我得说明一下,那个时候我人又没追到,只是嘴上耍耍流氓的,可不敢跟后来一样动手动脚。

    那个时候我跟我第二任男友已经分手两年多了,身边也很干净,直到对他一见钟情。

    我没管围在他身边的其他人,很认真地追求他。

    接触了解的越多,我越喜欢他。

    他并没有拖很久,就接受了,我们开始恋爱,他搬进了我在国外临时的家。

    我的男朋友,爱笑又热情,他的朋友都喜欢和他待在一起,但更多的时间他是待在我怀里的,抱着我,和我接吻,和我做爱,很听我的话,热烈地喜欢着我。

    我把他的备注改成“小王子”。

    跟他讲我怎么对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重复他舞台剧时对公主表达爱意的独白,大声地对他念最后那句台词“SoI'mhere,princess”,他假装生气和我在沙发上闹,我笑的停不下来,和他抱在一起滚到地毯上,抓起他作势要打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告诉他,

    “没关系宝贝,她不要你,我要你,我来给我的小王子当公主,你只要一说来接我了,我立马就脱了衣服朝你跑过去。”

    他瞪大了眼睛没反应过来:“你跑过来就是了,脱衣服干什么?”

    我又被他的不敢相信的小模样逗笑,意有所指地解释,眼神往他身下扫:“穿着裙子,多不方便啊。”跑起来不方便,做爱更不方便。

    他被我气笑,又开始闹我,很快被我压制住手脚按在地毯上亲。窗外雪花不知什么时候无声地落下,我们在冰天雪地中暖和的小房子里拥抱。

    我毕业时他还没有读完书,我干脆跟家里说了一声,在国外先找了个工作留下陪他生活。

    家里隐隐约约知道我有个在这里的男朋友,一早就看开了,默许了没怎么管我,只说稳定了带回去看看。

    我初恋出柜那会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折腾的动静那么大,一副坚持真爱的样子,家里最后都让步了,结果很快对方劈腿分手,啪啪打脸。

    我恨恨地想,这次我男朋友和我感情这么好,干脆领完证再带回去给他们看,省得天天一副觉得我嫁不出了的样子。

    我们过着平淡又满足的日子。

    我送过他一个自己去学着做的脚环,环身是很细的银链,特意做成黑色的锁链样式,中间缀着几个红色的小铃铛。像荆棘丛中开出的花。

    那场话剧里,他要解决的最后一个任务,是从荆棘丛中摘下一朵向公主示爱的花。我那么喜欢他,我才不舍得他去摘,我先替他摘好了,送给我的小王子,然后等他带着我摘的花来,只向我示爱就好了。

    他很喜欢那个脚链,每天都带着。

    并且告诉我,如果我不是在床上给他戴上,还非要每次都故意压着他乱晃,来听脚链上的铃铛声的话,他一定会更喜欢。

    我才不管他,我甚至握着他脚踝抵在上面射了一次,精液溅得脚链上到处都是。

    然后我被他气冲冲地踹下了床。

    后来有一次那个脚链找不到了,不知掉在哪,他到处都翻遍了,急的都要哭了。

    我心疼地不得了,搂着人又亲又哄,指天指地保证立刻马上再给他做一堆。

    他说不要,然后自己偷偷跑去做了个纹身。

    就在脚踝上,一圈黑色的锁链,间杂着开出红色的花。

    他回来还遮遮掩掩,我一眼就发现了,握着他的脚看,红肿还没消,我又气又心疼,看着他不说话。

    他红着眼眶过来抱我,说公主你不要生气了,我把你的喜欢纹在身上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弄丢了。

    我一下子就心软了。

    很多喜欢我们没说出口过,但是彼此都清楚得很。

    那三年我的手机备忘录里,一大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