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耽美小说 - 越轨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林舒遇想把着归为是对好看皮囊的欣赏,又或许是对年下直球的喜爱,总之就是一时的鬼迷心窍罢了。

    “那谢谢你的安慰了。”林舒遇嘴角扯出一个弧度,笑着说道。

    他这个笑十分商业,谈合同的时候是,感谢的时候也是,过于敷衍了。

    “要是真想感谢我,下次请回来吧。”谢延说着,用自己的杯子撞了撞林舒遇的玻璃杯杯壁,“遇哥。”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他最后那声“遇哥”的音咬得很重,像是故意为之。

    平常人叫他,要么带姓叫哥,要么单叫后面两个字,“遇哥”这个称呼是第一次听,而且不懂为什么还给了林舒遇一种特别奇怪的感觉。

    谢延的咬字很性感,林舒遇在第一次听他的歌时就知道。这种咬字不刻意,像是小时候学说话时就养成的习惯。

    他撑着下巴看着林舒遇,桌子都忽然狭窄了起来,两个人之间只剩下了那么短短的一点距离,后者隐约闻到了他身上的拜里朵木质香的味道,就缠绕在他的鼻尖似的。

    “好。”林舒遇往后缩了缩,拉开了和谢延的距离,应了一句。

    连他自己都说不上来现在他和谢延之间是什么关系,尤其是他们之间还隔了那么一夜,虽然话是说没有什么好在意贞操这个问题,但还是会感到一点微妙。

    吃饱喝足后两人就回了酒店,分别时谢延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目光飘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等林舒遇转过头去,疑惑地叫了一声后,他才淡淡地说了一句“晚安”,然后开了门,消失在前者的视野里。

    或许是因为这个莫名的称呼和这种莫名的语气,林舒遇甚至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中他回到了那天的酒店,昏黄的灯光,被照得发亮的床单,还有散落在地上的衣物。

    他看见一个人坐在床边,低着头正在和电话对面的人说些什么。林舒遇看不到这个人的脸,像是被糊了一层雾气似的。听说梦里本来就很难看清一个人的脸,但是他的潜意识却告诉他,这个人就是谢延。

    林舒遇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倾去,双手捧上了谢延的脸,手感意外的很好,他们这些暴露在聚光灯下的公众人物向来注重皮肤的管理,尤其是谢延年纪不大,正是胶原蛋白旺盛的时候。

    他第一次近距离看这双眼睛,双眼皮像是精心雕琢的一般,眼睛亮得像星子。他的呼吸扫上对方得鼻尖,柔软的触感贴在唇上。谢延的吻很温柔,带着一股珍重的感觉,像是在对待一个价值连城的宝物。他的唇摩擦过林舒遇的脸,像是宠物的绒毛,蹭得他脸上发痒、腰上发酸。

    灯吊在林舒遇的头顶,向外扩出香槟色的光晕,像酒,晃得他脑袋眩晕,整个人都要陷进柔软的床里。

    羽毛搔过尾椎,他被逼得手脚发颤,好像顷刻间就要缴械投降。

    谢延带着他沉入海底,玫瑰色的光在海中浮沉,比他以往看过的日升日落都要绚丽。鱼群吐出的泡泡撞得他脑袋发昏,眼中只剩下了大片的光斑。

    林舒遇呢喃了一句,像是叫出了某个人的名字,身后的力道顿了一下,随后那个人掐着他的脖子,贴在他的耳边说:“我是谢延。”

    心脏突然就被敲了一下,如同平静的水潭里丢进了一粒石子,道道涟漪向外荡开,那种悸动感也蔓延到了他的全身各处。

    他成了一个溺水的人,热浪淹没他的口鼻,叫他喘不过气来,但是他又抓上了一块浮木,也知道自己仅有这一块浮木,他能带给他生、带给他解脱,所以他只能死死地缠着他,抱着他,不让他逃脱。

    林舒遇听到自己的声音:“谢延……”

    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叫谁,名字对他来说只剩下了符号的意义。

    “遇哥。”谢延的头埋在林舒遇的颈窝里,像是在亲吻,又像是啃咬,“林舒遇。”

    这场梦境的感觉太过真实,就像是发生过的、他亲身经历的一样,林舒遇不知道是不是那天晚上的记忆突然复苏,还是自己脑海里下意识地杜撰,梦里的他像是发了情的野兽,不知羞耻。

    如果那天晚上他也是这样,那也太……

    难为他了吧。

    甚至第二天早上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谢延。还好他什么都忘记了。

    梦中的最后一幕,谢延抱着他睡下,枕着手臂侧着头,盯着他的脸什么也没说。

    而他则调戏似的伸出了手,拍了拍对方的脸,笑道:“你比那个王八蛋厉害多了。”

    然后,林舒遇就被他该死的手机铃声吵醒了。

    再然后,他就发现了自己身体的不对劲。

    春天还没到,我就开始做春梦怀春了。林舒遇自嘲地想道,对象还是谢延。

    怎么会是谢延呢。

    林舒遇郁闷地叹了一口气,翻下床去,踉跄地进了卫生间。

    他不是重欲的人,平时通告太多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就连和徐子琼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月里做爱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更不用提这种欲求不满的情况。

    林舒遇靠在浴缸里,生无可恋地盯着纹路混乱的瓷砖,脑海里一闪而过的还是谢延的那张脸。

    ·

    兜兜转转终于拍到了温平兰和裴阙初见的戏。

    最开始的名字叫,因为温平兰的父亲温清晏是作者另一本名叫的文的男主。温平兰十六岁那年夺下北蛮一城,擒了他们一位大将,凯旋回京时,皇帝设宴为他接风。

    温平兰天生就是插科打诨的性子,刚一入殿,就把认识的不认识的招惹个遍,除了那位清秀白净的探花郎。他这个人,最怕的就是唐突美人。

    酒过三巡,温平兰双颊泛红,没个坐像,一手撑着头,吊着眼睛地打量着自己对面的裴阙,目光露骨地把人扫了又扫,怎么品都觉得这人的长相合极了自己的胃口,先前对着人的那些伪装的矜持早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当今皇帝与温清晏有故,按照民间的辈分,大概还要叫一声“小叔”,对于温平兰这样的不知礼数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当是他少年天性,好动罢了。

    皇帝问他:“平兰这次大破北蛮,想要什么赏赐?”

    温平兰懒懒地问:“什么赏赐都可以吗?”

    “只要朕能给,都可以。”

    温平兰眼珠子遛遛地转了一圈,缓缓地抬起手来,指向了裴阙:“他生得好看,我要他做我媳妇。”

    在场的大臣掩面而笑,青年皇帝的嘴角也露出了一个弧度,众人只当是温平兰酒后失言,少年人的话算不得什么,不过是句玩笑罢了,可对面的裴阙却气红了脸,一口后槽牙咬得死紧,差点捏碎了手中的杯盏。

    然而谁也不知道,探花郎记了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