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耽美小说 - 古代娶妻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6 章

    “大叔,多谢你出口相帮,小可没有什么好感谢的,不如到我家去吃顿饭,怎么样?”虽然李浩然觉得就算没有赵大叔出面,他也不会吃什么亏。在前世的时候,他的武功可也学得很不错的,比如说,军中的军体拳,还有跆拳道什么的。对于,运动,李浩然是十分喜欢的。对付这四个山野村民,虽然吃力了点,但还是有希望的。不过,他的这具身体,实在也经常性的饿一顿,饱一顿,如果不好好调养的,恐怕会折腾成一场病。

    话虽如此,但是对于赵大叔的维护,他还是很感激的。

    “好小子,大叔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我跟你爹是好兄弟,你爹不在了,作为叔叔的我,当然要好好的照顾你。饭呢,大叔就不用了,这条精肉,你就拿去煮了吃好了。”赵大叔说着,从一个妇人的手里拿过了一个篮子,从篮子里拿出了一条手掌宽的肉条。大概也有一两斤的重量了。

    妇人听说了,要把肉条送给李浩然,脸色马上就变得很是难看。不过,赵大叔明显是一家之主,她实在不想为了这么的事情,让当家的在别人面前没脸。她当然是知道,自己的这个当家的,很是爽朗。

    李浩然当然也不是个喜欢随便欠人人情的人,这条肉条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确实是有着某些的诱惑力的。毕竟,来到这里两三天了,他可是一点肉丝的味道都没有尝过。他可是个明显的无肉不欢的人。

    “不了,大叔,小子以前是有些痴傻,多亏了大家的照拂。今天,小子既然已经恢复了,相信凭着我的努力与勤奋,肯定是不会饿肚子的。”李浩然一脸诚恳地说,这也是他心里面想要说的话。

    “李家小子,你不接我的东西,就是不把我放在了眼里。”赵家大叔有些不高兴道。

    “那好吧,大叔,你的好意,小子心领了。”李浩然实在也拗不过赵家大叔的好意,把那2斤的肉用一根草绳子套着,提在了手里。人走远了,不少人看到李浩然手里的肉都流出了口水。这年月,日子不好过,普通的农户能够一个星期内沾上那么一点肉沫的滋味,那就算是生活很不错的了。

    李浩然拿着东西回去,快走到家的时候,走出了一个男子。说他是男子呢,李浩然看到了他的喉结,可如果说他确实是男子呢,却发现他穿着一条裙子。男人穿裙子,李浩然简直就要晕倒了。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世界呢?

    “李傻子,你回来了,把你手中的肉给我吧。”说话的人,大概15岁左右的样子,脸上涂着淡淡的胭脂,李浩然并不讨厌这样的人。毕竟他是个同,喜欢的也是男人,而且喜欢一些诱惑力很强、而且是很有能力的男人。

    “你是谁啊?为何我要把手中的肉给你?”李浩然有些气笑了,看着眼前的人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不由地不留情面地道。

    “你忘了,我可是你的未婚夫郎?”来人道:“如果你对我不好,我就跟别人好,让你孤单一个人。”刘庆的眼珠子转了转,哄骗李浩然道。平日里,李傻子一听到这样的话,就会把手里的番薯和一些米给他。当然这些东西,以前都是李红给他的。

    以前的番薯和米,刘庆也不大放在了心上。可是,这次,这个李傻子居然弄来了一条2斤重的肉,这可是要20几文钱才能买到的。想到自己有近两个星期没有吃到肉了,刘庆只觉得这个嘴巴里口水直流。

    “你说你是我的未婚夫郎?”李浩然想了想道,“未婚夫郎”是什么东西?他只听说过未婚妻,未婚夫,还没有听过未婚夫郎什么的呢。

    “对,我可是有证明的,所以你还不快把肉给我。”刘庆急急忙忙地看着李浩然道。

    “那等我们成亲了,再说吧。”李浩然冷笑了一下,施施然地提着手里的东西走了。看这个刘庆的样子,根本就是个眼皮子浅的人,也不怎么关心原身,只不过是把李傻子当成了好欺负的人,想要欺骗他的东西而已。

    这门亲,成不成,以后再说呢。反正,他李浩然可看不上这样的人,他打算把这门亲事搞砸了。

    提着东西的李浩然走了,刘庆气得全身冒火。他刘庆是谁,沈家村有名的美人,什么时候跟人要东西却要不到了,真是气死他了。

    “你这个傻子,你这个大傻子,告诉你,以后你就算缠着我,我也不会搭理你的。我就要让你没有夫郎。”刘庆气呼呼地在后面喊着。

    李浩然走回了家里,把肉洗一洗。把肉片全部切成了肉丝,切好之后,满满的一碗肉丝。李浩然把肉丝放在了灶头里,添了一些柴火之后,然后把肥的那些肉放在了灶台里,烧了一会儿,拿了一个小碗,把熬出来的油放了进去。

    李浩然走到了院子里,院子里还有一些白菜。本来白菜,李红种得满多的,可惜被刘庆挖走了不少,现在院子里只有20几颗的样子。

    李浩然挑了一颗最大的。这个时候的白菜,被霜打过了,味道其实是很不错的。李浩然把菜 拿到水桶边,仔细清洗了起来。白菜长得很是喜人,白白胖胖的样子,很是讨人欢喜。

    李浩然洗完了白菜,又把白菜切成了小块块的样子。把刚刚猪肉熬出的油倒进了锅子里,然后等油开了。李浩然便把洗好又切好的白菜全部倒了进去。

    刚开始的时候,李浩然烧不惯灶头,不是火烧得太旺了,就是火烧得太小了。一不小心的时候,火还会熄灭。幸好李浩然一个人过日子的时候也煮过一些菜。虽然菜烧得不是那么可口,离美味也有一段距离。

    但至少烧个白菜炒肉丝,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把白菜倒进锅子里,然后拿起锅铲,铲了几下,然后放了些肉丝进去。

    李浩然一边铲着白菜,给白菜翻翻身。一边乘着空隙,给灶头添点柴火进去。

    几分钟之后,白菜应该也烧得差不多了。李浩然一手拿着碗,一手拿着锅铲,把灶头里的白菜炒肉丝给盛到了碗里。

    这个时候,灶头里的柴火已经有些熄灭了。李浩然把买来的精米倒了4两在锅子里。用水洗了洗,其实用河里的水淘米,李浩然的心里是不乐意的。可是,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自来水,要他自己发明创造,他又觉得自己没有这个本事。

    李浩然熟练地淘了淘米,然后把米倒在了灶台里。他第一次用灶头烧饭,一直很爽气地往里面晒柴火,等闻到了焦味的时候,饭已经有些糊了。

    李浩然也不介意,虽然他出生的时候,作为家里的第一个男丁,是备受家里的宠爱的。但是,他还是当过几年兵的。当年当兵的时候,不是没有吃过一些苦头的。这个时候的李浩然不由地感谢自己当年参加了当兵,不然的话,来到了古代,他真的不一定适应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