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耽美小说 - 灵摆驾驭者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6

分卷阅读156

    辆破旧的老古董。

    不过,林夕雾还是骑着车,在校园内寻找图书馆的地点,那时辅导员不知道他是路痴,他找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办公室,后来,辅导员再也不把这种跑腿的任务交给他了。

    “学长,你在这里做什么?”一个学弟来到了自行车棚,他也是林夕雾吃货组的一员,“你今天毕业了吧?”

    “是啊。”

    “你要回去了吗?”

    “准备先吃完饭再回去,你去哪?”

    “上午的课结束了,我现在出去打工。”

    “那下次见。”

    “学长拜拜。”学弟说着,找到了自己的自行车,然后朝校门口的方向骑去。

    林夕雾循着食物的气味,来到了一家小吃店,虽然没找到食堂,但他决定先在小吃店内解决午餐问题,他准备下次回学校的时候,再去食堂吃饭。

    当林夕雾离开学校之后,没有立即回家,因为他手头上有一件魏老大新交给他的任务。

    虽然魏老大还没有允许他加入寻找鬼叶的任务,但是此次交给他的这项任务也是以一般人的体力所做不来的。

    这次的任务终于不再是普通的跑腿,顺便在跑腿路上打个怪了。

    此次,林夕雾需要赶跑一个威尼斯纯血,那名威尼斯纯血不知为何非得要漂洋过海来到上海,进行他的实验,听说那名纯血是个科学狂魔,研究的都是一些与血族相关的东西。

    不过无法确定他的具体地理位置,他的主要情报还是林夕雾从微薇以及上海亲王唐怿文那里听来的。

    号称科学狂魔的纯血是威尼斯亲王,虽然对外称是纯血,其实是个混血,他母亲是玫瑰氏族的一员,父亲则是狼族。他经常戴着女人的假面,基本上不会将面具摘下来,至少旁人见到他的时候,他永远戴着面具。面具下的面容并不丑陋,也并非像狼族那样多毛,他只是因为自己没有表情,万年冰山脸,所以才要戴上微笑的面具。他能够与非生物进行“沟通”,平常特别喜欢做实验,也很喜欢小动物,虽然外表看似温和,其实很容易暴走,他动怒的时候,脸上依旧是面无表情。

    他并没有继承玫瑰氏族的血统,因此出生时没有自带花名,狼族父亲将他命名为扎卡罗孔蒂。

    当初,正是他对玫瑰氏族进行了研究,还因为将血见愁的血液交给了人类,而被香夫人训斥了一通。

    既然对方能够与非生物沟通,那他一定很善于隐藏自己,并躲避敌人的追踪。

    扎卡罗已经抛下了自己的威尼斯领地,在上海生活了有一段时间了,只是直到最近才被人发现他所惹出的麻烦,并确认了他就是肇事者。

    他此次的实验对象还包括了莉莉丝,他与一些小动物外形的骚灵进行沟通,成功获取了魔女莉莉丝的基因,然后对魔女的基因进行分析,并仿造出了几个长相同莉莉丝一模一样的骚灵,不过这项实验是失败的,骚灵们只是外表与莉莉丝相似,其能力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所以他需要一个能够和莉莉丝匹敌的骚灵,至于他所克隆出的那些失败实验体,在上海各区乱飘,制造恶作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夜里睡下后,更是不得安宁,耳畔总能听到骚灵们所发出的噪音。

    红蓝帮的成员首先发现了这个骚灵增加的现象,只是一开始骚灵都长相各异,后来,不知为何都变成了莉莉丝的模样。

    之后,红蓝帮的突发情况分析小组发现了此事与威尼斯亲王的关系,于是魏老大就将此事交给了林夕雾来解决,魏老大说如果可以沟通的话,就和对方协商,无法沟通的话,就直接把对方赶出上海,不过,林夕雾从唐怿文那里得知了对方很容易动怒,便做好了一言不合就开打的准备。

    魏老大并没有将这项任务给出截止日期,就像是追捕鬼叶的行动一样,一直是有效的,对于血族犯罪,并没有经过多少时间就不去追究了这种说法。

    而当林夕雾在上海找到对方也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当时他还约好了要去机场接罗芽歆,结果路上偶遇了一个打着伞,戴着女人面具的血族,于是他将接机的事告诉了林佳翼,便尾随在那个血族的身后。

    对方也发现了林夕雾的存在,并故意将他引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子,然后转过身来,用一副中性的嗓音说道:“再过不久,我就要回威尼斯了,你没必要跟着我。”

    林佳翼发现对方的假面之下还戴着另一张“面具”,那是一张皮质的面具,不知是人皮还是什么人工制成的皮革,那张皮质面具的嘴角一直是微微弯起,实则他的眼睛中并无笑意。

    “你知道你在上海惹出了多少事端吗?”

    “我只是在做实验而已。”对方停顿了片刻,继而道,“其实我也想研究一下你,你到底是为什么在没有心脏的情况下,存活至今的?不过我暂时没这个时间了,我必须回一趟威尼斯。”

    “我找了你这么久,你竟然说走就走吗?”

    “我知道你们在寻找我,所以在临走前,跟你打声招呼。”

    “你先别走,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

    “血见愁的事吗?”

    “没错,之前微薇说我哥的血液中有血见愁的气味,你研究过玫瑰氏族血见愁的血液,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血见愁曾是我的同伴,我的赞助人,我和他一起协助完成了很多项血族生物学的实验,虽然血族在人们的认知中是不老不死的存在,但是为了推翻这种观点,他自愿成为了我的实验体,血族的确是可以死亡的,很多年前,血族就发现了自己的致命部位受到重伤之后,就会变得魂飞魄散,不过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真正的死亡是可以看得到尸体的。”

    他停顿了片刻,稍加考虑了一下接下来的措辞,看到林夕雾正神情专注地看着自己,便继续讲述道:“在推翻血族不老不死的实验进行之前,我已经将血见愁的血液进行了各种研究,发现了他的血液可以输送给人类,于是我们产生了联想,也许他的血液和人类有什么共通性,也许他可以做到老去并死亡,接下来,我们一起制作了一些让血液老化的药物,最初服用的时候,他的身上并没有产生什么明显变化,而他的血仆蝙蝠在服用后分明很有效,然后我们对药物剂量进行了调整,可几年下来,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变化,我们只好暂时放弃了这项实验。”

    “可我听微薇说他已经死了,是你们的实验成功了吗?”

    “没有成功,不过我们发现玫瑰氏族像凤凰一样,死去后可以重生,因为玫瑰氏族就是花,经过四季交替,花开花谢,虽然花瓣不一样了,可依旧是那朵花,因此我得出了这个结论:玫瑰氏族可以老去,只是这个时间相当漫长,玫瑰氏族死去后又会得到重生,然后再度老去、死亡。当初,并非我们的血液老化药物不起作用,而是对玫瑰氏族来说,老去也是很漫长的事,香夫人都活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