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7
出来一盒种子。助理小刘晃悠晃悠盒子,有点儿诧异。 “这是什么?” 一粒粒种子躺在盒子里,个个胀头胀脑。 司景把脸贴近了,凑近闻了闻,心里就有了谱,“猫薄荷种子。” 小助理目瞪口呆。 “不是,司哥,”他讷讷,“这……也能闻出来啊?” “能,”司景说,指挥着他把猫薄荷种子收起来,“你给我收好,就放那包的侧面……哎,好,我回去种种看。” 他说,眼睛里头流露出点向往。 “——说不定还是我记忆中的味道呢。” 司景原来种过猫薄荷。 那株猫薄荷,是他闻了半天,宝贝似的从个角落里头挖出来的。那气味是当真好闻,至今想起来,也让他耳朵猛地颤了颤,一激灵。 只可惜在战乱时候弄丢了。 在那之后,他也有试图再养过。可闻过之前那株再闻后头的,就总觉得不对味,像喝惯了烈酒的人突然被扔回去喝白水,淡而寡薄,挺没意思。司景尝试了三四回,便再没尝试过。 可如今这个,是粉丝送的。 说不定会不一样呢。 更何况他最近越闻阚泽越好闻,只是看见便面红心跳,心脏像是能穿透胸膛蹦出来,十回倒是有八回都不敢吸气。总这样下去,实在不是个办法。不找个什么东西替代,就像没绑任何安全设备走钢丝似的,随时都能失控。 司景真怕自己哪天吸过了头,当场就表演一出大变活猫给他看。 说不定能把阚泽当场吓晕过去。 他长腿伸展开,想。 嗯…… 说起把阚泽吓晕过去,怎么还有点儿期待呢? 他从礼品盒里偷偷地摸了条小鱼干,拆了袋子,塞进了嘴里,下定了决心。 是时候再尝试尝试了。 第二天下午是难得的空闲期。袁方上门的时候,几个工作室的员工都在屋里,正来来回回折腾什么,只来得及和他打声招呼。 “袁哥来啦?” 袁方摸不着头脑。 “这是在干嘛?” “种猫薄荷,”为首的小青年把袖子捋起来,腼腆地笑了笑,“司哥找我们过来帮帮忙。” 袁方跟着他们走过去,不由得张大了嘴,目瞪口呆。 ……这特么哪是就种个猫薄荷。 连自动测量温度湿度的仪器都连上了,还蒙了塑料薄膜,占据了整个阳台,这难道不是准备搞个简约版的蔬菜大棚? “你要改行去卖菜?” 司大佬纠正他说法,“是种草。” 种子被洒进湿润的土里,隔一段距离洒一次,司景拿尺子比划着,力争让每两颗种子之间的距离都一模一样。 袁方看得眩晕。 “哪儿来的土?” 看起来好像不是普通的。 为首的劳力苦脸,“三分之一的腐殖土,三分之二的园土……” 整个工作室都被司景指挥的团团转。 袁方觉得,他们都是在瞎折腾。宠孩子那也不是这么个宠法啊。 要他说,就不该跟着司景瞎胡闹,正儿八经工作不做,哪儿有过来给猫种草的道理? 他伸伸手,招呼司景。 “你先过来。” 司大佬懒洋洋迈步过去,眼睛半眯不眯,由于在家里,头发也没怎么打理,这会儿一头小软毛软哒哒垂下来,愈发显得小了,“干嘛?” 他眼尾上挑,眼里横飞的眼波如春水。这几日工作多,他也没休息好,这会儿伸长手臂打个哈欠,眼角都红了。 袁方刚才的训斥早忘到了天涯海角,不由得心疼,“这几天挺辛苦吧?” 司景点头,瞧着他。 “挺辛苦的话……” 袁方咽了口唾沫,没抗性地说,“那就多歇歇吧,平常种点什么也可以啊,陶冶情操嘛。你还想养什么?我让人去花卉市场给你买种子。” 说好的不能惯着,这会儿惯的比谁都厉害。 司景跟在他身后提要求,“我想要休假。” “嗯。” “还想钓鱼!” 袁方随口说:“我在游泳池里给你多洒点鱼。” 纵容的一批,眼睛都不带眨的。 说起来也是无奈,司景是他当初在烤鱼摊子旁边发掘的,在袁方看来,多少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他在这人身上花的心血,跟养个孩子也差不多了。 熊孩子这会儿就想种个草,他还能不答应怎么着? “明年有个好本子,”袁爸爸终于记起自己这回来的目的,“我看了,剧本写得相当好。剧情紧凑,全程无尿点,而且还是前几年拿了国际大奖的林海原林导拍的——正好房哥让我来问问你,想不想去试试。” “什么时候?” “就是时候不好,”袁方蹙眉,“预计是明年四月开拍,恐怕得占用春夏两季。” 夏季,倒还好说,只是春季…… 他虽不知道司景为何每年春天都要休假,可对方显然对这件事很坚持,之前哪怕是再紧急的工作也坚持要去休假,一失联就是三个月,杳无音信。 后头要雪藏时,这也是小崔总提出的司景一项重要罪状:不服从公司安排。 一年只有四季,整整三个月不工作,那还叫什么艺人? 这回也不例外,司景只听见春季两个字,就摇头。 “不行。” 袁方不泄气,“这真是个好本子——” “再好的本子,也不行。” 司景紧蹙着眉,一口回绝了。他说:“我绝不在春天接任何工作。” 袁方杠不过他,只得把剧本塞回包里,心中暗暗叹息。 这几天,司景没事便待在家中,专心致志伺候他的猫薄荷草。种子长得飞快,没多久就冒出了细细嫩嫩的绿芽,往阳台上看过去,一片疏疏的绿色。袁方偶尔过来,都要禁不住感叹,“长得真好。” 钱没白花。 司景却不满意地摇头。 “不好,不好。” 他挑起一片叶子,嫌弃道:“又薄又小,味道也不对。” 他那时养过的第一盆猫薄荷,叶子分明是肥厚的。握在爪子里敦敦的,还有点分量。 颜色也是漂亮的碧色,根部粗壮,哪儿像现在这些,好像一阵风就能刮跑完了。 尝遍了山珍海味,再闻这些,简直不能入口。这差距,分明是买家秀和卖家秀。 司景连咬一口的冲动都没,蔫蔫地一头扎进被子里,“就这吧。” 他也懒得再管。 他的手摸了摸,最后宝贝似的从枕头下头捞出了件衣服——正是阚泽走时送他的那件。衣服上还残存着些许味道,司景把鼻子凑上去,小心翼翼地吸了下,立马把它重新密封进了袋子里,好让人形六神的香气留的更长些。 啧。 简直,